索引号: | 00423579-8/2022-019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发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微政发〔2022〕8号 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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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济政发〔2022〕6号)有关要求,全面掌握土壤资源情况,现就组织做好我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查明查清全县土壤资源情况,分级分类掌握土壤数量、质量、性状、分布、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基础数据,强化土壤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普查工作自2022年开始,2025年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完善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研究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三)时间安排。2022年,开展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位布设、普查试点任务和全县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2023年—2024年,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依据统一布设样点,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其中,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按要求实时在线填报数据信息。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其中,涉及业务指导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统计部门负责处理。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本辖区普查工作主体责任。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普查任务、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按时拨付,确保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项调查、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三)严格工作落实。第三次土壤普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样点布设、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工作力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按照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充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等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普查氛围。 附件: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国成 副县长 副组长:陈 淼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海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范良辉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闫庆军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崇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庆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田素昶 县水务局副局长 渠 梁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一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程海量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书根 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延亮 韩庄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胡晓川 微山岛镇副镇长 段洪园 昭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庆武 夏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 慧 傅村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阳广 欢城镇副镇长 刘 灿 留庄镇副镇长 李 杰 两城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张 智 鲁桥镇副镇长 周胜东 马坡镇人大副主席 孙中尉 南阳镇人大副主席 徐建华 张楼镇人大副主席 张保旗 西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韩 畅 赵庙镇副镇长 张尊涛 高楼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陈一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印发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渠梁解读《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专家解读 |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闫家明解读《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图文解读 | 微政发〔2022〕8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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