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073D/2022-02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音视频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音频解读 | 微政发〔2022〕8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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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我县也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这次土壤普查是距上一次全国土壤普查40年后,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 一、什么是土壤普查?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二、为什么要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三次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第三次土壤普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以完善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什么时间完成?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有序开展。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选择若干个县开展全面试点。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和内业化验等工作,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形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土壤普查各类成果。 五、土壤普查和土地调查有什么不同?一是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土地调查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二是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三是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土地调查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四是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土地调查是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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