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2-012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发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微政发〔2022〕7号 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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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 专家解读 | 微山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负责人于春晓解读《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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