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014A/2022-009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5-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微山县司法局局长张连军解读《微政发〔2022〕7号 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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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文背景及决策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 二、发文目的和意义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要求 1、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3、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4、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微山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联系人:于春晓 联系电话:0537-822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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