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014A/2022-014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5-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专家解读 | 微山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负责人于春晓解读《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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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微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县制定了微政发〔2022〕7号 《微政发〔2022〕7号 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县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对关系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事项作出的决定: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县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县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此次微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布,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透明,能够更好地做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为深化改革做好了法治保障。 微山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联系电话:0537-8221076 联系人:于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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