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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2025年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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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重点行业领域全国统一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专题安全培训。 2.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党校学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于6月底前,组织对交通运输(含水路)、矿山、危化品、民爆、燃气经营、建筑施工(包括省属、央属总承包建筑施工项目)、文化旅游、民政养老机构、渔业生产等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涉有限空间和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学校、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行业领域全覆盖。教育培训内容要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等重点内容,要坚持凡训必考,确保培训效果。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 3.宣贯、检查、服务联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标准汇编学习,持续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宣贯工作,提高标准应知应会覆盖面。4月至6月,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各级监管人员和企业职工认真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参与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赛训结合”的形式,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激发各级监管人员和企业职工“学标准、用标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查找、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和水平。6月,要结合安全生产月,通过邀请专家解读、在线学习测试、典型经验推广等方式,引导企业主动学习贯彻,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推动部门把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将标准纳入评价、咨询、培训等服务内容。 4.完善实施“两个清单”。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督促企业将判定标准纳入日常隐患排查检查事项。6月底前,推动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8月底前,推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除九小场所外)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并结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企、落岗、落人。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善细化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推进照单检查、照单执法,严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5.推广典型经验做法。6月底前,危化品、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风险领域,其他行业领域10月底前选树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典型企业。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好的企业,县安委会择优向市安委会推荐。9月底前,确定形成一批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典型清单。11月底前,择优向市安委会报送一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齐鲁行”专题活动。 三、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持续提升隐患排查质效。强化判定标准引领,深化标准宣贯解读,督促部门和企业对照标准和“两个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部门暗查暗访机制,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强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和报告制度,通过诊断帮扶、交叉互查等形式确保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主动报告并采取措施的免予处罚,对不查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 7.持续强化企业自查自改。推动落实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重点检查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岗位责任落实、八大行动及四个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8.持续强化隐患专业排查。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对各部门和企业报送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核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挑选一批业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监管人员,利用各级专家队伍,借鉴煤矿和化工危化品企业“诊断式”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结对帮扶等方式,对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指导帮扶,帮助企业掌握判定标准、判定情形和排查方法,提高企业自查自改专业性。 9.持续强化隐患督查督办。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根据全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填报系统录入情况,每月向各行业部门推送并调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10.持续强化隐患整改销号。完善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带病”生产经营。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协调,指导帮助消除隐患。 11.持续强化隐患研判分析。加强隐患数据分析应用,定期评估各辖区、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情况,对查不出、查得少的辖区和行业领域,强化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落实“点对点”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隐患深查彻改。 12.持续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严格事故惩戒措施,倒查事故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强化惩戒,倒逼企业加强排查整治,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数字化转型。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全覆盖,加快治超“一张网”工程。实施电梯“一梯一码”数智化监管。实现全县油气管道场站泄露监测、重要地段智能阴保全覆盖。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升预报预警水平。推进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平台应用。推动煤矿、粉尘涉爆等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 14.推广先进适用装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加快老旧营运车船、老旧油气管道淘汰更新。燃气企业信息化系统接入省燃气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加快重点区域物联感知设备安装。强化防范船舶碰撞桥梁技术应用。新建客运、货运船舶推广船载北斗多功能终端、船舶智能监控系统新技术。完成危化品领域2025年老旧装置和储罐排查、评估、淘汰、退出、改造任务,对账销号。实现地下矿山提升系统自动化率和主供电系统自动化率均100%,煤矿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90%以上、井下人员减少10%左右。 15.推进重点工程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根据省市部署,开展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增设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改造公路危旧桥梁等行动。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16.持续强化水上安全管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4月底前全面完成船舶底数摸排,强化港口、渡口、水运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运输船舶安全适航、船员适任、手续齐全。严把营运船舶运力准入关,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水运年度核查,强化12客位以下小型客运企业管理。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强化内河通航水城涉客运输船舶安全监管。 五、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持续推动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主体责任。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9.深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明白人”培训行动。2025年6月底前,各行业主管和直接监管部门指导企业明确并培养安全生产“明白人”,通过“明白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充分发挥“明白人”隐患整治的关键作用。 20.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治理。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根据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最新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办法,规范培训机构管理。落实“逢查必考”,推动企业培训责任落实。 21.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矿山、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等三类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22.积极参加安全技能技术竞赛。积极参加省市安全技能技术比武活动,立足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全力提升安全技能水平。 23.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持续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企业加大“四不”演练力度。12月底前,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50%。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5年底前,正常生产的煤矿、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 25.严把定级评审关口。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工作,以企业现场管理为重点,严格定级现场评审,严把定级评审关口。 26.加强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达标企业动态监督,定期对自评失实、分数偏高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进行“回头看”。综合年度执法检查、督导巡查、举报核查以及企业事故发生情况,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告,及时调整达标企业名录。 27.推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地。指导企业用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重点行业领域5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0月底前,按要求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自觉主动、动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8.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检查。做好与省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一张网”系统对接,执法检查事前报备、扫码入企、检查留痕、全程记录。公开执法检查事项和执法检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清单化”精准执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对轻微违法包容免罚,避免违法裁量、随意裁量、同案异罚、宽严失度。 29.加强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较好的中小微企业,至少培养一名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实操能力过硬、具备一定教学技能的管理人员,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内训师”和安全管理人员,“三位一体”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名单和“不放心”企业名单,盯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及事故易发区、易发点,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和精准执法,看牢重大风险,及时处置问题隐患。 30.加强非现场执法。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充分运用智慧监管手段,推进以数据分析、图像识别、行为检测等方式,实施以远程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线下”执法模式,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提升精准执法水平,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31.精准开展专项执法。加大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的执法力度,精准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作业专项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严查特种作业证件造假,严惩重大事故隐患,严抓“以包代管”等行为,严防四类作业事故。 32.开展执法指导帮扶。建立重点企业执法服务机制,企业主动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执法队伍开展指导帮扶,协助企业整改问题隐患。 33.建立安全生产执法骨干库。12月底前,建立健全执法骨干库,完善执法骨干建设体系,统筹执法力量资源,指导基层执法队伍提升专业能力。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4.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凝聚起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35.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有针对性组织开工“第一课”,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6.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征集、科普讲解大赛等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增强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37.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采用短视频、动漫等方式,强化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普及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38.组织全民安全公开课。聚焦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实行每月一主题,重点围绕有限空间、高处坠落、燃气安全、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等事项,组织开展全民安全公开课。 39.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媒体行”。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活动,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创新案例和标杆企业选树活动,策划组织主题采访和重点报道。 40.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结合暗访暗查、监管执法等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开曝光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每月曝光机制。 41.加强安全文化企业培育。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12月底前,选树培育一批安全文化典型标杆企业,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强化企业应急安全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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