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24年全县“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微山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24 18: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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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下午,县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全县“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全县“慈心一日捐”活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慈心一日捐”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倡导推动,自2004年起在全省每年开展的慈善捐赠活动。“慈心一日捐”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公开透明的原则,倡导个人捐赠1天以上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个人捐赠外,倡导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同时,鼓励大中小企业普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倡导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居民家庭和个人认捐慈善微基金,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慈心一日捐”活动为社会各界搭建了关爱他人、奉献爱心的平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成为微山县慈善募捐的品牌项目,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微山县开展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善行暖民心”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帮扶解决了3000户城乡困难群众的上学、生活、就医等重点民生问题,在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确定,2024年继续在全县倡导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善行暖民心”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深入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献爱心,形成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补充。

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总体上安排在6月至9月进行,社会各界可通过三种方式参与。一是直接进行现金捐赠。二是与各级慈善组织签订合同认捐慈善冠名基金或微基金,以基金本金的一定比例逐年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三是根据慈善组织设定的慈善救助项目,通过定向捐赠款物或认捐项目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慈善捐助,支持特定困难群体救助项目开展或结对资助特定困难群体、家庭或个人。捐赠人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政策。

“慈心一日捐”募集资金将由县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募集资金将根据捐赠人意愿,用于开展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助老等社会弱势群体最需要的救助项目等工作。社会认捐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微基金,由县慈善总会负责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对基金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管理使用。捐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县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定期调度捐赠情况。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做好组织工作。活动结束后,在“看微山”移动客户端、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捐赠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慈善总会将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擦亮“慈济微山·善泽水乡”品牌,努力开创微山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集聚更多正能量、作出更大新贡献。

县慈善总会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捐收工作。一是畅通捐赠渠道。为方便社会各界的爱心奉献,县慈善总会开通了现场捐赠和银行汇款两种捐款渠道,大家既可以到慈善总会现场捐赠,也可以到银行存现或转账。二是规范捐收工作。明确了善款接收工作要求,将在第一时间为捐赠者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票据,接受财政监督。三是强化主动服务。捐赠人如有不便,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接收捐赠服务,根据捐赠人意愿我们可以协助其做好捐赠活动仪式等工作。

作为善款的具体接收方,县慈善总会将依法加强慈善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把善款用在最恰当的时机、最需要的人群、最急需的地方,并将根据《慈善法》信息公开之规定,进一步公开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把慈善款物的使用全过程摆在公众眼前,敞开账目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包括捐赠人、受益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新闻界的朋友届时给予监督评议,向社会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和良心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捐赠人个人可以凭慈善总会开具的捐赠票据,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减免;单位捐赠的,由其财务部门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申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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