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微山县委 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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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印发《关于公布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完成2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修改2件、废止4件。构建县乡全覆盖审查机制,审查合同协议、议题文件220件,乡镇(街道)审查重大事项89件,避免决策事项“带病出台”。司法部官网、省司法厅《法治工作简报》刊发我县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经验做法。二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印发《微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综合运用专项监督、警示教育、案卷评查、资格审查、“伴随式”监督等方式,指导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131人新获得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案件网上运行率、移动办案率均为100%。县文化和旅游局案卷获评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十佳优秀案卷”。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国家级试点,开展联合研判4场次,调研督察11次,分析完成7批次、415条推送信息,顺利通过司法部验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全面提升南四湖水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最高检在我县召开“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新闻发布会,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发布。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被评为2023年全国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县公安局湖区边界治理经验被《人民公安报》刊发。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构建行政复议“三调解”工作模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8件,调解和解率48.15%。重点整治违反法定程序、行政不作为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直接纠错案件10件,纠错率9.26%,执行率100%。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7批次、300余人次,制发《行政应诉快报》30期,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4件,连续四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相关重大行政应诉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持续深化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意见,完善工作规则,常态化、全方位协调联动,“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一张网”推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法治为民,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密织法律服务网格。优化县级法律援助中心,15个乡镇(街道)、304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全覆盖。成立“荷苗”工作室,“法律援助+心理援助”联动组合,打造“荷护你”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品牌,擦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14件、结案1373件。开展“法企同行 助企攀登”活动,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26场次。开展“济时公证 与企同行”行动,累计办理涉企公证55件、上门服务59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配合村(居)“两委”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三资清理 我来护航”荣获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十佳”典型案例。二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指引。建立健全“三单两察一评”普法效能监督机制,推进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十进”活动700余场次,覆盖全县中小学校的“法护青春行”“开学第一课”“一把手”讲法治课等活动300余场次,电视台《普法微剧场》持续播出100余期,“法治微山”微信公众号编发各类信息337篇,拍摄制作“法言微语”普法短视频6期,普法情景剧展播7期。4项法治文艺作品获得省市荣誉。县司法局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三是推进法治为民实事。立项32个法治为民实事项目,20个在县级平台推广,涵盖青少年权益保护、生态保护、基层治理、建筑安全、市场经济等领域,着力通过法治手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南四湖综合执法新模式 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项目,分别获评全省、全市法治为民实事并推介发布,系全省唯一获评的县级单位,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发文推广、《法治工作简报》刊发。 (三)坚持稳中求进,大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全覆盖式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3次,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做好辖区内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县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8458件、调解成功8412件,调处成功率99%。依法选出人民陪审员118名。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鲁桥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二是落实重点人群监管。定期开展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联合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开展警示活动,做到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好”。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和首次报到谈话制度,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远程会见系统实现服刑人员家属与监狱服刑人员“面对面”视频交流38人次。全县381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2158名安置帮教人员核查、衔接到位,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四)坚持惠民利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微山县2024年深化创新提升打造一流营商生态措施清单》,压实责任聚合力、强化措施快推进。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县委副书记、县长郭鑫参加“政企会客厅”座谈活动,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土地要素、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邀请市县两级营商环境体验官、监测点法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政企恳谈”,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政企恳谈活动6次,参加企业60余家,现场解决涉企问题53个。二是推进服务效能提升。成立“一件事”工作专班,围绕国务院21个、省定3个重点事项合力攻坚,创新推出“内陆渔船多证联办”“三医联动”等5个“一件事”服务场景。梳理发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526项,乡镇(街道)114项,村(社区)23项,搭建全县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事项标准管理体系。三是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在“3708”全过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基础上,组建33名项目管家、65名企业管家的“双管家”服务团队,聚焦重大项目,推行“1+1+N”服务模式,主动为企业提供8项在线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梳理17项重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全部上墙并按月量化、评比、调度,采用“蓝黄红”管理。争取省级揭榜挂帅试点任务4项,市级揭榜挂帅试点任务6项,推行工程规划许可相关事项集成办理入选省工改办“揭榜挂帅”创新成果,创新“水利基建项目高效开工一件事”、推行“项目涉水审批一件事”被省工改办推广。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方法不多。部门间联动不够紧密,部分跨领域、跨部门的法治建设任务横向协调、纵向联动不够充分。法治领域改革试点任务经验总结不够全面,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未能完全发挥。合法性审查存在征求意见形式单一,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质效不高的问题。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量多面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案件办理难度。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差异较为明显。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创新不足,吸引力、感染力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等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627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新入职公务员、1387名执法人员开展法治素养培训,县委党校4个主体班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员进行专题领学和专题研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作出批示2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相关议题15次。申报并实施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周密安排部署。全县15个乡镇(街道)和5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书面述法,2个乡镇(街道)、2个县直部门单位现场述法。 (三)抓牢抓好法治督察、法治巡察。印发《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现场抽查、座谈访谈、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15个乡镇(街道)、29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深化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省级试点,调整更新法治巡察员人才库,选派10名法治巡察员参与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唯实唯干争一流、攻坚突破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学思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重点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扎实推进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方案、措施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二)“唯实唯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中心,做好合法性审查等法治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对2019年以来23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回头看”,对后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理调整。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应用,综合采取“伴随式”监督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纠错和善后功能,采取“一纠错一建议”工作机制,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有效衔接,推进“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高效运行。 (三)“攻坚突破”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深挖我县丰富的文化历史底蕴,深度融入法治内容,打造更多的法治文化阵地,以点带面、串联成线,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多点开花、全面推进新格局。加大法治微视频、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力度,用好“普法微剧场”,打响“法言微语”普法品牌。设立湖区流动法律援助点,拓展“法援+民俗文化”宣传模式,擦亮“荷护你”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品牌。深入开展“法企同行 助企攀登”等法律服务活动,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推进“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深化“绿色公证”“数字公证”助力“一站式”服务企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用好法治建设督察和法治巡察利剑,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压实、任务落实。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对上争取,主动请示汇报,争取上级给予更多政策、项目指导支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治济宁建设贡献微山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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