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3148830/2025-03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1-28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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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微山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注册会计师刘云霞解读《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微山县县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8 1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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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有效解决部分属企业主责主业不够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评估程序履行不够严格、资产转让不规范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微山县县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微山县县属企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微政办字20252)。

一、主责主业更加突出

202298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指出县属企业要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明确自身发展定位和方向,聚焦优势领域和优势资源,实现专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会议基本明确了微山湖矿业集团、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主攻方向,会后县国资局根据会议精神印发了《县属企业主业清单》。新出台的文件对县属企业主业的管理方式、经营指标标准和主业数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并提出了“四个不得的限制性规定,这一举措为我县县属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评估管理操作性更强

根据济宁市国资委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评估管理现状,我县出台的评估管理办法更具可操作性,更便于管理。具体来说,在适用范围上,考虑到我县不仅有县国资局直接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还有各类委托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因此文件将县政府所属部门出资设立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也纳入了管理范围。此外,鉴于我县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且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尚不够规范,为了便于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我们仅按照批准部门对核准和备案项目进行了划分,并将核准和备案部门统一纳入县国资局管理,未将备案权限进一步下放至企业。

三、产权转让行为更加规范

微山县出台的产权转让办法适用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县国资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境内外各级子企业所涉及的资产转让,同时也适用于县政府所属部门出资设立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所涉及的资产转让。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全县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制度依据问题,确保了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县国资局能够更全面地对资产转让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不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的资产,转让方需逐级上报至县国资局审核批准,此举避免了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企业,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下一步,县国资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文件精神,及时将文件传达至各监管企业,并督促指导各国有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做到心无旁骛攻主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同时,国资监管部门将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加快补齐制度短板,重点加强对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切实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转让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专家信息:微山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注册会计师刘云霞

联系人:孙念夫

联系电话:0537-8222063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微山县县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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