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0 1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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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1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29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完全接受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传达,专题研究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29个问题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承办人,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期限,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修定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四)认真督促检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分别听取承办人、分管负责人整改工作进度,并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把整改措施落在实处。

(五)强化成果运用。中心认真梳理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以推进巡察专项问题整改为契机,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梳理修定20项制度文件,有效解决党内及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根据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每月基层党建学习和工作要点提示要求,每次召开主任办公会、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时,首先学习提示函中所列内容,有针对性地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中央及省市县委相关的政策规定,并系统地进行学习。

2.关于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督导学习情况。(2)完善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组织集体学习15次,中心严格按照理论学习制度,每月组织集体学习,展开交流,提升学习实效。

3.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规则》。(2)中心全体员工共同学习《中共济宁市纪委关于巡察发现4起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杜绝“四风”问题。(3)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4.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5月25日到太白湖新区学习先进管理经验;2023年5月19日和2023年6月14日分别与金乡、曲阜中心进行经验交流;2024年3月20日到枣庄市薛城区进行考察交流;每周五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水平。(2)目前,各区县分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将巡察反馈的电子化建设短板、评标系统中的问题反馈给市中心技术部门。市中心2024年将拓展“掌上办”服务功能,搭建功能完善、服务全面的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移动端,实现竞买方通过移动端便捷竞价,我中心在市中心搭建完成后将积极进行推广。(3)中心已使用评标场地调度系统,实现评标场地主场副场预约功能;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的发布,可以同步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关于落实相关批示精神“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5月25日,赴太白湖区现场学习推广“评定分离”做法,相关政策规定、方案措施执行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文件;2023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均已执行“评定分离”。(2)认真学习研究《2022年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相关措施已按照市中心要求落实到位;对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对标全国营商环境指标最优城市提升任务清单,2023年5月17日,制定和学习《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方案(2023年)》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期完成。

6.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政策宣传,2023年开展宣传回访190余次,目前已实现评定分离100%全覆盖,远程异地评标占比达75%。(2)持续做好优化招标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依托“红秤标兵”党员服务队,做好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和相关回访工作,在代理机构微信群内及时发送相关政策信息。

7.关于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5月,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做好普法工作;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报告和全年工作要点。(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3年5月19日开展学习。(3)2023年6月,与微山荷都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法律顾问。(4)已将法治建设纳入2024年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报告和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

8.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开展交易数据分析,形成覆盖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综合交易的数据分析报告。2023年7月6日、10月9日、2024年1月5日,已完成2023年上半年、第三季度、全年数据分析工作并形成报告。(2)强化进场交易见证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平台服务效能,规范见证服务流程,提高见证服务效率,2023年6月30日,中心集中学习《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工作清单》,结合见证清单,认真履行交易见证职责,做好现场秩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见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根据《济宁市公共资源领域负面行为清单》,结合交易现场行为情况,根据招标采购人提供的异议质疑处理情况、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的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的辅助支持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需记入信用档案的现象。

9.关于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已建立具体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四级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行为。(2)协助行政监督部门督促招标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改正。2023年针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交易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共发出51个提醒单,招标采购人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改正,将招标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了进场交易项目合法有序开展。(3)严格落实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文件精神,压实招标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由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中心作为交易平台,对所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中心作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中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杜绝出现错别字、漏字等错误。(4)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意识,树牢法治观念,切实纠正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

10.关于服务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1)在交易网站公布更新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并向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中坚持交易回访常态化,2023年以来共开展回访190余次,了解各方需求和诉求,征集意见建议,各方交易主体的满意度达到100%。在面对面交流探讨的基础上,及时将新的政策法规等分享到业务交流群,切实做到把政策送上门、把服务送进门。(2)及时更新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新文件制度,已更新上传《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3)坚持对网站信息进行常态化梳理更新,对国家、省、市、县发布的最新政策及通知,第一时间在政府网、中心网站营商环境专栏等公布。

11.关于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1)已按整改要求工作,并向县财政局反映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公示问题,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公示及时性的监管。(2)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的评定分离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3名以上定标候选人;已将相关情况与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沟通,评定分离政策由市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且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巡察反映的定标候选人超额问题,与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不冲突。(3)强化业务指导,依托风险点提醒制度,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反映给政府交易各方主体,压实招标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督促交易各方在交易活动中规范履职、不越“红线”,提高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不得设置歧视性、限制性、排他性条款;督促招标采购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及其他各项工作,对超期未完成的,及时告知其所属的行政监督部门。2023年中心共发出51个提醒单,大大提高了招标采购服务质效和交易成功率,促进进场交易项目合法有序开展。(4)强化政策宣传,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营造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积极践行服务宗旨,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并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在交易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难题。

12.关于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少,质量不高且效率低下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每周五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全体职工履职水平,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政府集中采购工作。(2)研究决定增加两名同志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更新分工明细,提高服务效率,缩短服务周期。(3)大力推进济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应用。落实好执行好县财政局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微财采〔2022〕14号)的规定,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大力推进济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应用。

1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1)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明确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明确三名同志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2)制定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年初在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3)定期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全力落实好中心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14.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5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023年6月5日、10月20日、12月1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23年6月30日、12月29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5.关于派驻纪检组列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民主生活会、主任办公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前告知派驻组参加会议,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2)学习纪检监察监督相关知识,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中心开展全面监督,协助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

16.关于开评标现场监管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2〕3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文件要求,监督可以实行现场监督或电子在线监督。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目前实施现场监督。(2)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在交易活动中发现有不良交易行为,立即记录并以提醒单形式提示或告知相关交易主体,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3)在政府采购开标评审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督促代理机构切实履行规定职责:严格评审现场管理,除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现场组织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监督评审专家在现场的评审行为,对评审专家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7.关于行业规范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我中心现执行市中心业务工作规程,相关制度已在中心网站进行更新。(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中心网站和县政府网站对应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3)对各方交易主体进行回访190余次,进行政策宣传并收集意见建议,扩大政策应知范围。向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利用微信群及时向代理机构更新相关政策法规。

18.关于制发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发文登记。制定发文登记表,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避免文号、时间混乱重复等情况。(2)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公文签发单制度,文件起草后,按照专人校对、分管初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流程,按程序逐一审核把关,确保发文质量。(3)强化业务提升。对公文起草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要求工作人员更加注重细节、精准细致,避免出现文号时间混乱重复等情况发生。

1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进行会议相关情况的记录,并将不同类别的会议分别记录。(2)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其认真学习办文、办会知识,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文稿起草标准要求,通过文稿如实客观全面反映民主决策过程。(3)已对2019年、2020年行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记录分门别类装订成册。

20.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可操作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1)对制度起草人员加强培训,明确制度起草的相关要素。(2)实行文稿联审制,所有文稿必须经过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审定,方可定稿印制,及时存档。(3)调整中心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对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4)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心原有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并重新制发。

21.关于档案管理意识淡薄,规范化程度低,纸质及影像资料均保管不善,存在损坏和遗失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档案法》有关规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担当意识和档案安全管理意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室管理和值守。(2)2020年17个、2021年10个项目档案均已入库存档。(3)提升档案室建设,加强档案存放处安防管理,完善防潮、防火、防盗各种设施,更换防盗锁,钥匙专人保管。(4)完善档案借阅制度,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22.关于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2019、2020年度有预算外资金返还款项,为与预算内财政拨款收入做区别,预算外返还款项预算时按其他性质资金列支收入。预算公开报表中,仅显示预算内财政拨款资金预算支出明细,不体现预算外资金拨款预算支出明细,并非未编制预算。我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编制年度决算时并入基本支出,财政预算公开列支的基本支出仅包含预算内资金,故会出现决算基本支出总数超出预算数的情况。下步,我中心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事前做好沟通交流,事中严格预算执行,事后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及执行水平。

23.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干部队伍不和谐问题

整改情况:(1)为提升班子凝聚力,推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作用发挥,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并充分酝酿后,中心于2022年12月、2024年1月分别印发了《关于调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及时制定完善班子成员的各项职责和分工,促进了班子协作配合,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2)中心始终关心干部所思所想,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的基础上,重视对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建强了干部队伍,融洽了内部关系。(3)中心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推动中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

2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所有需上会研究事项坚持会上集体讨论、中心主任末位表态等制度。(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进行存档备案。

25.关于选人用人随意性大,工作开展不顺畅问题

整改情况:(1)评选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开展五星评比等活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2)2023年上半年,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征求意见,谈话考察、讨论决定。(3)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

26.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1)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2023年4月13日、5月26日、6月5日、6月25日、10月23日、11月10日,分别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中心党建工作。(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党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

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问题年年改、年年有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习党内法规,切实压实巡察反馈整改的政治责任,中心主任亲自督导,深挖问题根源,避免年年改、年年有现象的再次出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2)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查自纠。(3)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制度》,规范中心办公用品等使用情况。

28.关于发展党员归档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学习《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四强”党支部要求进行党支部建设。(2)党建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微山县机关党建工作实务手册》等,按照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内容严格发展流程,进行材料归档。

29.关于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2023年度中心《县直部门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县直部门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按照清单内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2)2023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党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本职工作深度结合,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推进党建业务双提升。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中心班子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我中心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37-8229165

邮政信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电子邮箱:wsx_ggzyjyzhongxin@ji.shandong.cn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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