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433065H/2023-018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微山县民政局局长刘毅解读《微山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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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扎实做好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夯实筑牢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鲁民〔2021〕64号)精神,微山县民政局起草了《微山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2023年6月8日印发。 二、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省级下达的创建文件,从创新支持政策、创新服务制度、创新服务供给、创新质量监管、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特色创新六个板块进行创新示范,对创建成功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采取“先创后奖”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和复制推广价值的养老机构还可以推荐为省级养老服务标准示范点。任城区、曲阜市、邹城市和金乡县先后2021年、2022年成功进行了创建。目前,我县养老服务工作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数为12.52万人,占总人数的20.4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9.21万人,占总人数的15.02%。老龄化水平处于较快的增长趋势。养老需求迫切。面对全县12万多老年人日益高涨的养老服务需求,如果不能科学地作出制度性安排,必将对全县民生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影响和冲击。为进一步重视创建机会,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深刻领会省民政厅开展创建工作精神,把握创建工作的实质内涵,切实把创建工作与我县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补齐问题短板,突出我县养老服务特色,制定我县的创建方案。 三、起草情况 县民政局依据省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参考了周边县市区出台的文件,起草了我县的具体方案。征求了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商银行、县创达集团意见。 四、主要内容 《微山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共五项内容,确定了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六项具体创建内容:一是强化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健全服务制度,关爱特殊群体。四是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多元需求。五是加强部门协助,提升服务质量。六是加强特色创新,打造滨湖模式。成立了微山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分工和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政策文件: 微政办字〔2023〕29号 关于印发《微山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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