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F51075626P/2023-040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5-27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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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宁解读《微山县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5-27 17: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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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对全县旅游安全事件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进行明确,建立健全本县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迅速、有效处理旅游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问:此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微山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造成的旅游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暴雨、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大型游乐设施损毁造成的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发社会暴力事件,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因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问: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最大限度降低旅游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属地救护,就近安置。发生旅游安全事件后,由事发地乡镇(街道)成立临时救援机构,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相关工作,通过各种力量,有效快速应对。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旅游安全事件报告后,会第一时间上报,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相关工作。

问:旅游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指挥部的组成是什么?

答:县政府成立县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本县旅游安全事件的指挥协调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问:如何启动应急响应?

答:按照旅游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划分为Ⅱ级、I级响应两个级别。

(1)Ⅱ级响应

发生一般旅游安全事件,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信息报告后,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研判,立即报请县政府成立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启动Ⅱ级响应。

(2)I级响应

发生较大及以上旅游安全事件,或者已经发生一般旅游安全事件,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者救援难度较大,县级救援力量不能满足救援需要等情况,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报请县政府成立县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启动I级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超出我县救援能力的,立即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问:如何进行善后处置?

答: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本着“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的原则,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遭受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事发单位负责联系保险机构开展相关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紧急调集或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提供的劳务应参照市场价格给予适当补偿,妥善解决因处置旅游安全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保险监管机构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问:如何进行恢复重建?

答:(1)由事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恢复,包括现场清理和功能恢复。

(2)现场恢复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录像、拍照、绘图等,并将相关信息资料移交旅游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

(3)清理现场应制定计划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现场公共设施功能的恢复,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制定相应计划和防护措施后组织实施。

问:如何进行信息发布?

答:(1)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由县政府按规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并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县应急指挥部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政策文件:微政办字〔2023〕27号 关于印发微山县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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