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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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5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对标先进、完善监管、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全球宜商环境评估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 关于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对标先进、完善监管、提高效率、提升服务,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全球宜商环境评估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本市宜商环境评估对标改革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供排水接入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接入效率,切实加强本市供排水接入工作,为本市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安排 (一)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本市水务系统宜商环境暨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区水务局主要领导、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高位推动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管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确定负责部门及联络员,加强工作专班力量,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填写工作专班信息表,反馈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等信息。(完成时限:7月底) (二)定期跟踪推进 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定期跟踪评估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对标对表,总结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市水务局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近期工作要点,各部门交流近期工作进展,对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考核监督 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中的主要任务,持续抓好落实推进。市水务局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开展工作考核,及时评估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抓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督办,确保落地生效,提升企业感受度。(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积极参与评估 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在世界银行磋商评估阶段,做好政策文件、实践案例、改革数据等内容的收集梳理,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及时提供反馈,确保真实反映本市改革成效。(完成时限:根据世行评估安排推进) (五)及时总结研究 各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根据改革工作实际,结合世界银行新的营商环境指标对标评估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本区、本部门改革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成果,关注研究世界银行指标体系,对下一轮供排水接入改革举措提出建议。(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供排水接入监管 1.全面梳理并公布监管职能。全面梳理监管职能,明确价格制定、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接入流程和价格透明度等方面的监管职能,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完成时限:7月底) 2.加强供排水服务监管。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供排水服务和监管标准。对供水服务不到位不充分行为,建立服务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完成时限:8月底) 3.完善独立投诉机制。建立独立的对外投诉渠道,为供排水服务对象提供投诉反映问题的渠道,对收到的投诉问题应当督促供排水服务企业解决并及时反馈服务对象。(完成时限:7月底) 4.加强供排水可持续性监管。梳理并公开促进水务可持续供应环境方面的规范,如智能表具、废水排放控制、供水水质系统、水利用效率等。(完成时限:8月底) 5.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建立获得用水可靠性方面的考核机制,并公开考核结果等相关数据。(完成时限:8月底) (二)提升供排水接入服务质量 6.健全供排水接入安全规范。梳理并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连接的安全性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如法定检查、安装规范、专业人员 资质(执业资格)、双方责任(供水接入协议的范本文件)、数据安全措施等。(完成时限:8月底) 7.统计公布供水服务数据。梳理并公布供水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特别是供水服务的连续性、漏损率以及水处理率等。(完成时限:8月底) 8.加强供排水设施保护。贯彻落实保护供排水设施相关地方法规,建立防范打击供排水基础设施破坏行为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管执联动,加强设施巡检维护和行政执法检查。(完成时限:8月底) 9、规范供排水费率调整。梳理现有的供排水接入费率调整变化的预先提前通知机制并加以完善。(完成时限:8月底) (三)提高供排水接入效率 10.压减供排水接入时间。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供排水接入改革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20〕2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接收用户接入通水申请后,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在6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供排水接入通水工程施工。(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严格执行免费接入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本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办〔2021〕34号)《上海市水务局落实<关于本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沪水务〔2021〕752号)的要求,免于收取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供水接入工程费用。按照《上海市小型项目供排水接入工程费用减负实施细则》(沪水务〔2020〕313号)的要求,对供排水接入小型项目免费接入。(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供排水接入申请纳入“一网通办”线上一站式联合报装。配合市住建委建设水、电、气、网(宽带)连接联合报装机制,建设线上单一联合报装入口。供排水接入服务申请纳入“一网通办”联合报装,线下办理窗口整合纳入审批审查中心,由审批审查中心提供全流程免费代办服务。(完成时限:8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通信管理局、供水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要求,梳理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做好政策汇总公布,对尚未细化完善的政策制度尽快制定公布。 (三)积累改革数据案例。各相关单位在落实改革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改革数据的整理统计,注重改革案例的积累收集,定期汇总数据和案例分析改革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四)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坚持把用户感受度作为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用户宣传最新的改革政策。同时做好各相关服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加快形成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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