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1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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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市、县级检查情况。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和2022年度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2022年6月份开始组织检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任务,共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473个、企业2166家,发现问题项目559个、问题企业492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13均已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省级抽查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在全省开展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共随机抽查320家建筑业、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192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发现企业问题239项,项目问题171项。企业问题方面,潍坊、滨州、威海、聊城市发现问题较少,分别为5项、6项、9项、9项,枣庄、日照、菏泽市发现问题较多,分别为32项、28项、21项。项目问题方面,威海、烟台、济南市发现问题较少,分别为3项、5项,7项,菏泽、滨州、枣庄市发现问题较多,分别为17项、16项、14项。

二、各市经验做法

(一)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泰安、日照、滨州市编制了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健全“两库”,细化检查方案。

(二)落实层级责任,形成闭合监管。济南、淄博、烟台、临沂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安排专人跟踪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同时,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市场督导,严格整改落实。青岛、威海、聊城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信用评价在建筑市场监管方面的应用。按照“严格管理、依法惩处、绝不姑息”的原则,对企业资质不合规、参建各方不到岗履职、管理混乱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能够不断强化监管责任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守规意识、合同履约意识、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主体行为明显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行业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检查情况

1.部分企业人员等关键指标达不到资质标准。个别企业主要人员数量(含建造师、职称人员、执业注册人员)达不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部分企业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2.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传的人员信息与实际工作人员信息不符,个别企业无固定办公场所、专业设备等,严重影响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制约了企业发展。

(二)项目检查情况

1.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有上升态势。检查中共发现违法发、分包,转包方面问题48项,占比28.07%;招投标方面问题4项,占比2.33%;施工许可方面问题39项,占比22.8%。主要表现为,个别建设单位将总包合同范围内的防水、消防等工程支解发包;个别施工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与个人签订分包合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2.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现场负责人存在履职不到位现象。检查中,共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等现场管理问题59项,占问题总数的34.5%主要表现为,部分项目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未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总承包单位缴纳社保;部分项目经理、总监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且施工、监理日志签名存在空缺、代签等问题;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打卡考勤。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要做好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同时加强信用惩戒,将处罚信息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已取得资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认真审核人员等指标,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资质。对存在在建项目的,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分包、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发生频率较高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建市规〔2019〕1号和鲁建建管字〔2019〕26号文件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将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以及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本级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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