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433065H/2022-014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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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微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马长江解读《微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微山湖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5: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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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把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了人才强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调动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社会工作人才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六类人才之一。2013年,为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留住和用好社会工作人才,省政府出台了《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2015年,济宁市设立孔孟之乡和谐使者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最高荣誉,每2年开展一次评选。为健全“1+N”人才政策体系工作要求,完善“微山湖”系列人才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微山县民政局根据济宁市《“孔孟之乡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微山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牵头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本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微山县社会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持续推动微山县社会工作改革发展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专业作用。同时,加大社会工作表彰奖励机制,进一步培育社会工作服务优秀品牌,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微山湖和谐使者”。

3、《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共分六部分十七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原则、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管理、实施时间等六大部分。“微山湖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在全县社会工作领域品德良好、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从服务一线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每2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人,管理期限为4年。选拔范围: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卫生健康、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人才和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的相关人员。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以及直接从事社会工作20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如何选拔“微山湖和谐使者”?

由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从本乡镇(街道)和本部门(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需提供申报表、事迹材料、 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颁发证书。

5、“微山湖和谐使者”有什么待遇?

“微山湖和谐使者”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人才补贴500元,人才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被选拔为孔孟之乡和谐使者、齐鲁和谐使者的,分别享受市级人才补贴、省政府津贴,不再享受县级人才补贴。每年组织“微山湖和谐使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政策解读单位:微山县民政局

专家信息:马长江         微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中级社会工作师

联系人:  马长江         

联系电话:0537-8261530


政策文件:微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微山湖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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