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1-031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0-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专家解读 | 微政发〔2021〕9号《微山县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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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微山县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微政发〔2021〕9号)(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印发,对此,专家就方案起草过程和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工作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此次出台《规定》,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的必然要求。 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档加速期,消防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由于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源头整治,全民消防得不到有效普及,消防工作形势严峻。实施《规定》有利于解决这些“顽症”,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联系人:马阳光 联系电话:0537-862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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