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
||||||
|
||||||
一、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全覆盖 事项内容:推动全县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条件 事项内容:为全县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暖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完善提升工作,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今年冬季取暖完善提升工作全部完成。 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 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利用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智慧养老;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28人、照料护理人员100人;落实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差异化运营补助。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积极保障养老、公墓项目落地建设,支持其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解决,同时,结合用地需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新增指标,用于我县养老、民生、公益等项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事项内容:在微山岛、傅村、驩城、两城、鲁桥、西平、张楼、赵庙8个乡镇街道实施电代煤改造工程15000户,加快推进农村“煤改电”,加大农村清洁取暖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今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全部完成。 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 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供电公司 五、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城市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建设,新增集中供暖面积10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集中供暖范围,保障取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属地街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六、推进补贴政策落地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 七、“交房既办证”服务模式 事项内容: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建设、销售、交房、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积极构建“验收再交房,交房即交证”的新型房地产市场环境,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将建设项目违规交付使用的有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在不动产交接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办税服务,依法办理各项涉税事宜。职能部门间加强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对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预售、登记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同步开展网签备案、权籍调查、房屋实测、竣工验收等联审联批工作,着力构建“验收再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避免问题新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县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济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微山管理部、中国人银行微山县支行 八、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提升工程 事项内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精细管理大提升”为主线,开展整治提升工程,提高百姓“幸福指数”。坚持市容秩序“大整治”,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区域的管控,集中开展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私搭乱建、户外广告整治活动,确保主要街道及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强化城区道路深度保洁,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施基础设施“大维护”,完善公厕设施,强化公厕保洁,确保城区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强化道路两侧垃圾收集设施、公交站牌的日常保洁;加强道路及附属设施、城市照明设施排查整治,集中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花砖、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不断改善出行环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夏镇街道办事处、昭阳街道办事处 九、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多措并举守护群众乘梯安全,通过平台日常运行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的组织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电梯安全精准科学监管。持续保持“7812345”平台登记使用电梯100%全覆盖,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数据信息。利用电梯平台和电子标签,逐步实施电梯智慧维保,同时引入电梯维保星级分级分类评定机制,综合评定维保单位星级,按照分级分类结果对微山县维保单位实施科学分类监管。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进度,力争年内实现全县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积极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电梯安全应急演练等系列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乘梯意识,增强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十、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加强重点媒体广告监测,及时发现违法广告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红帆驿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打造青年参与社区治理的阵地。组织动员辖区内青年工作力量,助力社区活力提升、关爱帮扶、文明创建和环境改善。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牵手关爱”“金晖助老”“希望小屋”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建设2个“青春社区”,引导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县委 配合部门:县关工委、县民政局 十二、开展卫生院大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计划,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价等活动。年内,完成1个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5台(套)医疗设备购置项目,1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其中2家达到推荐标准。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三、开展百家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事项内容:建设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个,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5个,至少为130个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和智慧化,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四、开展“百名医护下基层”活动 事项内容: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机制,选派临床、护理及医疗管理团队开展业务指导。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通过派驻支援、建立远程协作网络、接受医护骨干进修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五、开展中医药推广活动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放心方便用中药”活动,县中医院为门诊患者提供代煎中药并配送到家服务。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六、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以企业职工、农民工、个体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精准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积极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县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十七、优化简化申请审批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事项内容: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护理补贴审核审批下发至乡镇,简化补贴申办手续。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设立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模块,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认定(审批)、人员管理和统计查询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精准发放,切实解决应发未发、应停未停、重复发放、漏发错发等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十八、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服务 事项内容: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力度,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实现省市30类高频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使用。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济宁链”建设工作,配合做好“爱山东济时通”APP电子证照亮证工作,有序推动社会领域电子亮证替代纸质证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九、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工作,配合县直部门做好“助残一件事”、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等惠民创新应用,惠企政策“一键匹配”、金融服务平台等利企创新应用,切实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成效。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县残联、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提高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覆盖 事项内容:解决通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通信设施维护保养、网络手机信号质量、营业厅服务态度、网络通信资费套餐”4个领域实现全面提升,2021年底前用户投诉率降低1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县铁塔办事处、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二十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农产品,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强种养殖环节农产品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全年监督抽查不少于400批次(农产品300批次、畜产品100批次)。持续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等行为,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化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二十二、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切实维护农户权益 事项内容: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春秋农资打假专项活动,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围绕“放心农资提质增效,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主题,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识假辨假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按照省市县部署,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打防结合、部门协同;按时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二十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利剑行动2021”和系统企业生产经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假冒专利食品等违法行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全覆盖,不合格样品依法处置备案。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安全犯罪,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2021年,对供销系统内8家食品经营企业,食品4家批发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抽检36批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 二十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事项内容: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案件多发的状况,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守土有责、齐抓共管、防范为先、打防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将宣传防范工作置于工作首要目标,坚持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打击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涉诈违法犯罪行为,以最大限度地压降发案,避免群众财产损失。 完成时限:2021年底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配合部门:微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成员单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