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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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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微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玉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山东省文明单位”“全省‘双无’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称号。
一、着力强化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助推平安微山、法治微山建设。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4件235人,提起公诉250件342人。其中,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120件324人,毒品犯罪10件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网络赌博等涉众型犯罪23件51人。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4件5人,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依法快捕、快诉孟庆志等11人开设赌场犯罪集团案件,员额检察官首次组成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犯罪分子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震慑了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决定不批捕62件73人、不起诉6件7人,开展检察宣告26件,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司法效果。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2次,受理来信来访79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5.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坚持查办职务犯罪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其中办理的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韩晓光(副厅级)受贿案、济宁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崔志民(正处级)贪污受贿案,实现了微山县院建院以来查办厅、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历史性突破。查办的王慎社滥用职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示范案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网络,通过寄送《检察工作手册》、《举报宣传办法》等宣传资料,将预防职务犯罪的知识、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通过发出预防检察建议、接受警示教育和预防讲座等形式,提升预防宣传工作水平,2017年,全县有27个单位和部门的1800余名工作人员接受了廉政教育,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8件10人,监督撤案8件9人,依法追捕漏犯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次,追诉 19件33人,抗诉4件6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厉打击校园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7件8人,公诉9件10人,不捕2件2人,不诉3件3人。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次,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580余人次,纠正违法2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7件57人、又犯罪案件4件4人,在全市率先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办理该类案件2件2人。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件。强化审判、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件。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深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诉前程序3件,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着力保障转型升级,服务大局成效突出。
服务社会大局,创建良好政务环境。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首先就是服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县全面振兴、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县委书记张茂如作出重要批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四个微山’建设,提出服务中心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具有示范作用。希望严格执行,抓好落实。请有关部门学习借鉴。”扎实开展“检察官服务大项目”工作,做好济宁市跨湖高速、泗河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项目指挥部签订《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意见》,举办预防讲座4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四个派驻检察室扎根基层,受理来信来访81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0件,全部通过“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复核,3项为民服务的工作事迹被省市电视台拍成《检察室的故事》播放。
服务经济发展,创建法治营商环境。严打涉企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件18人,提起公诉12件17人。依法查办涉企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渎职犯罪, 立查涉企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扎实开展“双百工程”活动,44名干警与48家企业建立长期工作联系机制,为企业量身打造法律服务“套餐”,帮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产权矛盾等涉法涉诉问题46个。全面对接“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日”活动4次,提升非公企业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项目建设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36次,有效净化投资环境。
服务生态保护,创建优美自然环境。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为大美微山建设提供支持。部署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0件34人,提起公诉16件25人。为服务微山旅游经济转型升级,深入景区调研,撰写《服务湖区旅游经济发展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微山岛景区及南阳古镇景区设立派驻景区检察室,积极参与景区综合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到位,监督整改问题33个,协助创建良好旅游秩序。
三、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落地生根,首批遴选入额的24名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线办案力量增长17%,办案周期缩短7.2天,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全面推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办案谁决定”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规定,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分案规则,干警责任心和积极性明显增强。
努力探索配套制度创新。为确保“放权不放任”,创新实行“两书一表”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探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联席会议案件研讨范围、程序和效力,拓展办案思路、创新办案方法、提升办案技巧,为办案检察官提供参考。建立“导师制”,依据青年检察官性格特点、业务能力等个性特征,配备本院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作为导师,实行“一对一”传帮带,助推青年检察官快速成长。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创新“听庭评庭、跟庭听诉”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一期,全方位提高公诉人出庭应诉能力。
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部署要求,加快办案进度,清理案件线索,不留包袱、不留遗憾、不留后遗症。按时完成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等工作,符合转隶条件的11人全部完成转隶,整个过程平稳顺利。保持干警队伍思想稳定,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同时,探索研究工作衔接机制,把检察工作和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着力推进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石
推进“六型”基层院建设。严格按照省、市院建设“六型”基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主动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打造具有微山特色的现代基层检察院。创新实行“推荐文章”、“科务会”“挂图作战”“青年沙龙”等活动机制,强力提升“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建立“邀请点评机制”,邀请市院对口部门领导来院点评工作13次,发现存在的问题19个。院党组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主动认领,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措施和时限。检务督察部门及时跟进督察,确保整改效果,有力助推了各项工作开展,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推广。2017年9月,省院在全市评选出4个“全省‘六型’建设示范院”,我院位列其中。
全面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完成检视通系统、非涉密局域网安全体系建设,上线运行检委会子系统,提升现代化建设水平。坚持“三分建七分用”,组织各类信息化培训4期,利用数据中心远程听庭评庭11次,把智慧检务成果转化为司法办案的现实战斗力。自主研发“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行政部门执法活动的网上办理、信息共享、案件流转、实时监督、在线反馈、统计分析等功能,向科技要检力,极大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和“两法衔接”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省市院有关领导多次来院调研指导平台建设,并给予高度评价。县委听取平台研发专题汇报,县委书记对平台效果批示肯定,要求全县各部门学习、借鉴。我院以此平台参加省院创新课题评比,荣获三等奖,成为全市唯一获奖课题。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为检察工作把关正向。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创新实行《廉洁报备制度》,落实《跟踪问效督察工作制度》和《司法干警插手过问案件处理办法》,深度运用督察、通报、约谈等工作方式,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深化“家风”建设,组织干警及家属到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开展“十佳助廉检嫂”评选,干警及家属廉政宣誓、签字报备等专项活动,效果显著,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转发推广。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向人大专题报告工作,配合市县人大代表做好公诉工作调研。聘请13名特约检察员,对自侦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会诊、评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提升立案侦查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的座谈会12次,利用“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察动态158期,利用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推送信息7万余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更加满意,赠送锦旗5面。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相关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检察职能发挥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办案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然相对薄弱;专家型、高素质人才仍然偏少;检察宣传工作的力度和广度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将始终牢记使命、强化担当,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执法规范为重点,谋新局、开新篇、启新程,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政治能力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真正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力量、引领行动、指导实践,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服从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多作思考和谋划,实化细化具体服务措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职能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大对霸恶势力、严重暴力、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毒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推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细化三类人员职责分工,落实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完善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检察职能调整问题,对现有人员进行优化整合,最大程度提升改革效能。
五、注重“智慧检察”建设,提升“六型”建设水平。紧紧围绕“六型”基层建设院建设标准,进一步夯实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六型”建设水平。完善、提升、拓展“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打通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信息壁垒,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济宁智慧检察平台为支撑,以检务智能服务应用为主线,深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融合化、开放化、智能化的新型“智慧检察院”。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检察干警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号角,如击鼓催征;圆梦的新征程,正高歌猛进。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自觉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展示新形象,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努力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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