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修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微山县医疗保障局“微山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改,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县政府领导同志们有关讲话内容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局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会议、公告和新闻发布等。
(五)政策法规与政策文件的解读
主要包括:本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解读本局制发的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1. 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shan.gov.cn)。
2. 微山县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col/col28885/index.html)
3.“微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微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地址:微山县金源东路18号;查阅电话:8221211;开放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之“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①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县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weishan.gov.cn),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韩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韩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②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在微山县门户网站上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网址为http://www.wei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78。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时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微山县医疗保障局
邮政编码:277600
联系电话:0537-8221211
通讯地址:微山县金源东路18号
邮箱:wsylbzj@163.com (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主动公开”提示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
夏季 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监督方式及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微山县昭阳湖路9号
邮政编码:277699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66456
传真:0537-8222634
邮箱:wsxbgs_dianzizhengwu@ji.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微山县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微山县商业南街(新华书店发行中心五楼)
邮编: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1075
邮箱:wsxsfjfyk@ji.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微山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微山县奎文路81号
邮编: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6200
邮箱:wsfy_xzt@ji.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