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修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微山县审计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改,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我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分为五个类别:
(一)机构职能
(二)政策法规
(三)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五)其他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有关信息可以在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sh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1、当面申请: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微山县审计局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地址:微山县昭阳湖路9号创达商务大厦C座
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242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寄地址:微山县昭阳湖路9号创达商务大厦C座0416
收信人:微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邮编:2776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在微山县门户网站上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网址为http://www.weishan.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U1gRhsPXapM6xURX0x2gj。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时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微山县审计局办公室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微山县昭阳湖路9号创达商务大厦C座(邮政编码:277600),联系电话:0537-8222426;传真电话:0537-8222426;电子邮箱:weishanshenjiju@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微山县昭阳湖路9号创达商务大厦C座
邮政编码: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66456
传真:0537-8266456
邮箱:wsxbgs_dianzizhengwu@ji.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微山县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微山县商业南街(新华书店发行中心五楼)
邮编: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1075
邮箱:wsxsfjfyk@ji.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微山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微山县奎文路81号
邮编: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6200
邮箱:wsfy_xzt@ji.shandong.cn
附件:1、微山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