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修订)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务公开、便民资料和查询的方式,获取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
1、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shan.gov.cn)。
2、微山县留庄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col/col26890/index.html)。
3、“微山县留庄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微山县留庄镇人民政府在微山县留庄镇为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地址:微山县留庄镇中心街1号,联系电话:0537-8631846,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8: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领取《留庄镇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我镇提出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镇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写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留庄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微山县留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8: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7-8631846
传真号码:0537-8636609
邮政编码:277642
电子邮箱地址:wslzzzf@163.com (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
3、答复
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我镇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镇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我镇通过制定收件单、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等示范文书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请参见《留庄镇人民政府依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见附2)。
4、收费标准
我镇依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微山县昭阳湖路9号
邮政编码: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33757
传真:0537-8222634
邮箱:wsxbgs_dianzizhengwu@ji.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微山县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微山县商业南街(新华书店发行中心五楼)
邮编: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1075
邮箱:wsxsfjfyk@ji.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微山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微山县奎文路81号
邮编: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6200
附:1、留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留庄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1-1留庄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1-2留庄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