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15:06:27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多措并举积极主动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职能职责,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为微山县政府网站食药监管专栏等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工作动态、公告通知、行政审批、消费警示等各类食品药品信息,全方位立体化推行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科室确定专人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乡镇所、各队室职责,细化了公开范围,规范了公开信息发布程序。按公文运转的要求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机构建设,保障专项经费。2016年度,我局安排局办公室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投入专项经费800元用于保障信息公开正常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及时、全面发布了相关信息,通过微山县政府网站食药监管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工作动态5条,公告通知10条,信息公开33条,行政审批2条,消费警示2条,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主动性。

(一)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回应咨询、求诉、投诉、建议等11条,并全部及时予以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举报投诉数量

2016年度我局接到食品药品举报投诉121起,回复率100%。

(五)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016年度我局没有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