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202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1:29:28

本报告由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微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col/col35772/index.html?vc_xxgkarea=1237082666670790X0&number)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微山县南阳镇政府院内,联系电话:0537-81228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共收到并办理政协提案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积极扩宽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渠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办公室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的来访、来电,及时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职责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落实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积极发挥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紧紧围绕我中心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同时利用景区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多种平台,积极推送景区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发布景区资讯、相关文件和活动,不断提升景区旅游服务品质,扩大信息受众,提高便民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定岗、定责确定专人从事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明确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仍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有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确,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更新时效性不强等问题。2022本机关将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业务知识;二是依据条例,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机关全面落实了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包括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即时性等内容;

(三)本机关2021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机关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