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金源东路15号创达高科园4号楼3楼,联系电话:0537-823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县检验检测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了检验检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机构职能、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等相关类别。以下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截止目前,县检验检测中心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的政策文件、会议及时公开,及时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检验检测中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机构职能、会议公开、决策公开等,共计35余条。主要通过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途径、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由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审核和日常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力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等相关问题。同时,对公开的时效性把握还不够,没有做到日常业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衔接。
针对以上问题,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对标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单位政策文件、会议动态等内容,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二是组织专题培训,总结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剖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检验检测中心信息处理费收取金额为0。
(二)2023年以来,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网络板块、栏目,完善检验检测扩项信息,单位各种活动等,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共0件。
(四)检验检测中心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