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原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微山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十个部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今年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8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办理信息、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局优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安监局微博等平台予以及时发布;开通专线电话8292916、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今日微山》报、微山电视台、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加大我局政务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如证件办理流程及安全生产最新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微政办字〔2018〕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梳理了相关任务,明确了责任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进行。
(一)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2018年度我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余条,其中双随机抽查31条,行政处罚30条,行政许可319条;无不良企业纳入黑名单说明1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四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按照权力清单梳理的结果,将相关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