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原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15:10:01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解任务的要求进行编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分解任务的要求,2017年,我局在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及时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为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并开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渠道。截止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安全宣传月等渠道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政府网站。我局在微山县委县政府门户网上开通13个公开专栏,其中包含安委会工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监局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红黑榜、执法监督检查、领导讲话、事故警示、行政许可双公示栏、通知公告、应急常识、政府公文等公开专栏。逐步公开相关信息约41件。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2017年我局积极开展“安全月”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公开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等内容,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促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咨询情况

本局秉着首问负责制原则,做到来访接待热情、举报受理及时、查处反应迅速、咨询答复规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公开

2017年,我局仅配合省市对我县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有关企业按照整改要求积极整改。未对直接监管的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且未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故没有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济宁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安监字〔2017〕114号)精神,我局正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下一步,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通知要求的十种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进行公示。

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正积极推进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以来,县安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本机关产生的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理顺日常推进机制,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协调性,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

三、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微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