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02:19


本报告由微山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微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微山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奎文东路16号,联系电话:0537-82215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3条,政务公开栏目政策公开、解读及资金拨付类等信息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2023年并未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公开日常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责任。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信息等信息,及时公示民政领域重点民生保障资金发放情况,以及上级、本级民政领域各项惠民政策的通知、民生项目的开展情况等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的栏目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原则,优化“重点领域”栏目,设置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保障栏目,及时公布更新群众关心的老年人福利政策、城乡困难群众保障等信息。二是在政府信息官网门户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载体、新形式,依托微山民政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工具开创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通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自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本部门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梳理相关责任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督促按照公开时限及时公开。二是优化社会监督程序,保证社会监督沟通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部门领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所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开展不及时政务公开内容的实效性有所欠缺。面对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积极开展问题整改强化政务公开重视程度,深刻理解政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时限,确保民政领域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本部门工作动态开展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微山县民政局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民政重点领域如救助保障政策、救助保障资金发放、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及备案信息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3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共提出建议1件,提案12件,办理结果均按时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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