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公安局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49:35

本报告由微山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 ·济宁”政府门户网站  (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微山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微山县奎文路39号,联系电话:0537-862003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贯彻落实《济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度,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公开信息和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年内,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安类信息共计88条,确保行政权力和公共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及其建设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年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按时办结0条,办结率100%,比上年(2020年度无)增加0条。无收费。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坚持传统载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发布公安类政府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加大热点问题,警务信息等宣传力度,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目前除政府部门网站外,我局开设新媒体2个(新浪微博账号1个、微信服务号1个),进一步加强了公开力度,畅通了公安和群众互动渠道,推进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五)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适时组织本单位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716

第二十条第(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0

行政强制

550

第二十条第(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结果

尚未 

总 

结果 

结果 

他 结

尚未 

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规划类信息有待进一步扩充完善。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需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无


(二)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制定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程度,压实工作责任。

2、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的基础上,为更好的符合社会各界群众对信息获取方式要求,我局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使其更具影响力,加强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


(三) 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政府共交办县公安局政协提案31件,人大提案4条,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养犬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目前,提案办理已完成。

(四) 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 说明的事项。无

(六)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 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