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桥镇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01:04:17

鲁桥镇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鲁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工作思路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微山县鲁桥镇人民政府,邮编:272195,电话0537-8681111)。

一、概述

2018年,我镇把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党政办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鲁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公开形式,公布了鲁桥镇政府公共服务指南和鲁桥镇公共服务流程,并采取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镇政府通过鲁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信息30条;事业单位管理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收到举报投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按照新时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不及时、不详细。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运用新媒体平台的理念不够,比如可以尝试利用微信进行信息公开,从而促进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有所提升。四是在注重结果公开的同时忽略了过程公开。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鲁桥镇政府将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务信息公开作推进到各个层面,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努力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二)加强技术学习,创新公开方法。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高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办检查。继续推进信息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重大事项、民生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低保、五保和残疾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政府工作动态等一系列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图解)微山县鲁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