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鲁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0 10:53: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鲁桥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微山县鲁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272195,电话:0537-8681111)

  一、情况概述

2016年,鲁桥镇人民政府以建立为民、务实、法治、担当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及时调整和设置。为加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了《鲁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鲁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副职班子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党政办公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镇各部门站所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镇长审核、镇长批准后,由镇党政办负责办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各部门站所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目录》中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镇制定了《鲁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和配套制度。

    (三)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增强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县长公开电话和政民互动平台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6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网络提交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四)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全年累计收到举报投诉0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镇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2、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认知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公开信息,造成群众对上级政策和镇工作有一定误解。

3、网络基础设施较落后,互联网未覆盖全镇,农村群众缺乏计算机网络知识等客观因素,致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鲁桥镇人民政府认真查找纠正,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5、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