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布鲁桥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相关事宜请与鲁桥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鲁桥镇驻地鲁桥镇党政办公室,邮编:272195;电话:0537-8681111)
一、概述
2013年,鲁桥镇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为宗旨,大力推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中央省市县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按照县政府、鲁桥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明确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和责任科室职责,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调度会议,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行政务信息公开月通报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监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和安全。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局官方网站、各级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为群众了解工作提供便利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度鲁桥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1条,业务公开信息30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鲁桥镇官方网站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群众监督、动态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开了各类政务信息。
2.便民查阅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对以上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鲁桥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鲁桥镇没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鲁桥镇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督促机关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信息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稳步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等措施,采取检查情况公开通报等办法,督导系统内各单位各科室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指导各单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标准规范,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通过专题培训、学习兄弟部门经验、点对点指导等各种方式,促进政务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