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微山县南阳湖路,联系电话:0537-82214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276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42条;工作动态信息27条;通知公告信息33条;主动公开本部门文件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执行与结果公开52条;行政执法公开信息12条;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公开1条,剩余2条因不符合公开规定,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根据工作分工,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认真编制信息公开内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工作要求,抓住涉及本部门职能行政权力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方面及事项,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整全面,真正做到所涵盖的内容全面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注重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依托“微山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发布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鼓励、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增进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支持和认同。
(五)监督保障工作
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但仍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条例》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有时还不够准,信息发布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需要加强培训。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2022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增添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责任意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修订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不断完善平台互动交流功能。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确保质量。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信息处理费收取金额为0。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2021年10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我局根据指标体系严格自查,查漏补缺,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要点实施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接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4件。涉及到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校园安全、食堂卫生、学校规划建设、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
建议、提案办复后,领导小组严抓落实,认真检查各建议、提案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并把落实情况及时告知建议、提案人。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已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全部答复完毕,办复率100%,满意率100%,意见建议均被采纳。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