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渔业综合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21:3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进行了检查总结,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微山县渔管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渔业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渔业工作信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现代渔业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微山渔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微山县渔管委通过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信息更新速度。微山县渔管委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度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委渔业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络信息更新速度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微山县渔管委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大量渔业动态信息的公开。2、在渔管委办公区域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宣传牌等方式公开微山县渔管委业务办事指南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渔业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微山县渔管委严格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通过网络、微信、报纸等各种形式发布渔业信息81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余条,充分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收悉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微山县渔管委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渔业和湖区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微山渔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委专门设立了领导信箱和热线电话:渔政科:8263553,渔技科:822121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对湖区管理和渔业养殖有关问题的询问。2017年度我委接听电话咨询600余次,接待上门当面咨询230余人次;受理了71条来自县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及微山县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对于每个问题我们都及时给予了答复和处理,回复率达100%。微山县渔管委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还参加了市、县政风行风热线互动活动,节目现场解答了群众有关渔业问题4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委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接到1次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已按照申请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例,经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裁决。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保密法》及渔管委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展渔业信息源,积极整合我县渔业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渔业公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 推进与公众的互动,加强把渔业重大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微山县渔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围绕事关湖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重大事项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区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提升,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1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