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30:06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微山县泰康南街9号,联系电话:0537-82222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81件,其中工作动态16条、通知公告17条,其他方面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收到申请公开事项3项,完成公开申请办理3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对每一项拟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公开的范围、形式符合相关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场次,不断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和实效性的认识,有效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高度重视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研究平台建设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条分析,以信息公开以政府网站为主,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最新动态及政策解读、图解信息,分区域、系统化的公开公示。及时发布国家最新要闻、重点信息以及民生保障相关内容,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成效,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人认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健全完善《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保证信息的时效性。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公开内容逐渐减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自身职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监管,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大工作效率,探究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加大线下公开力度,不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各项监控检测数据、行政执法等信息进行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目前均已办复,建议意见均已吸收采纳,答复率、满意率为100%。

(图解)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2024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2024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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