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微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特向社会公布《微山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微政办发〔2018〕8号)文件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五公开”和三大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微山政府网”等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0余条,在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共发稿30余篇,利用政务微博发布新闻达到160余条,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余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微山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了《微山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任务及分工,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修订了《微山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
(二)推进政策解读,做好环保舆情回应。利用广播、电视和微信客户端等进行政策解读,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加强权威解读。成立了环保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环保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办法,建立高效快速环保舆情回应机制。
(三)打造新媒体平台,拓展发布渠道。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载体,搭建了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赢得了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明确专人负责提升政务微博活跃度,每天维护及更新,及时处理网友投诉、评论、举报、私信、咨询、意见、建议等。开通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更好地解读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发布环保工作动态。在办公楼一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环保办事流程。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微政办发〔2018〕8号)工作部署,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从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实现全过程主动公开。2018年公示环评审批受理、拟审批、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告信息233 条。在政府网站、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申请单位了解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提供相关文档下载。
(二)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做好全县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8年底,完成4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核发完成的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示信息4条。结合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和《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对重点监控企业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重点排污单位10家。
(三)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每月发布全县空气质量状况和乡镇空气质量排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月发布重点流域断面点位信息水质状况。严格落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每月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在网站发布。
(五)及时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和重点环境信访处理信息。对全县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环境信访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在局网站开设“重点环境信访公开”专栏,公开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并利用政务微博等平台回复信访处理结果。
(六)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修订并公开了《微山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七)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018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6件,共处罚款290余万元,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涉及环评审批、污染防治方面,均已及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参照《济宁市免征市级部门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执行,免收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邮寄费以及相关材料成本费,2018年没有收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均由我局主办,根据有关要求,在办理工程中所有答复文书均明确公开属性,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进行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8年虽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但还存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及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具体做好如下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目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梳理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二是丰富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充分发挥电视、微信、微博作用,及时对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进展成效进行发布解读,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保工作。
微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