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5年,微山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环保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环境信息。2、在一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环保办事流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以不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共3次,涉及环境信访案件3件,分别是公众关注的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冒黑烟、黄烟现象,造成空气污染问题;欢城镇袁楼村德利饲料厂排放废气,异味扰民问题;两城镇石料厂粉尘、噪音污染问题。针对公众关注的上述3个热点问题,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
一是针对同泰焦化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局多次督促企业进行整治,并对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处罚。2014年,投资1080万元建设了地面除尘站,并对2#导烟车进行了升级改造,无组织排放严重的现象基本得到解决。从检查情况看,该公司消烟除尘车、导烟车、地面除尘站、脱硫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基本正常。经在厂区周边布点监测,空气中氰化氢、酚类、苯均未检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浓度均未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的规定。但在周边确实能闻到明显的气味,焦炉炉顶偶尔有轻度烟尘逸散。
二是微山县德利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建于已关闭的原微山县天元化工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于2014年12月经微山县环保局审批,2015年1月开工建设并安装生产设备,2015年1月底对生产设备调试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由于产品质量和市场行情原因,该公司试生产时停产,直至2015年7月中旬全面停止生产至今。
三是对公众关注的石料厂污染问题,我局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除尘、降尘设施进行维护完善,确保正常运行,并在石料装车过程中,采取喷洒措施,配备洒水车,定时对运输道路进行喷洒,消除扬尘污染。目前,各石料厂均处于停产状态。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通过局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信息数111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污染防治11条;生态建设2条;总量控制3条;环境监察16条;政策法规11条;公告公示24条;湿地信息1条;责任文化建设3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493条。其中:转发455条;原创38条.与网友互动258人/次(包括私信13条+69个赞+评论47条+@微山环境129条)。
(三)在百度微山贴吧发帖一条,共51条回复,回复吧友提问4条。
(四)2015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资料查阅时间、咨询电话、咨询信箱、现场咨询地点和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流程,坚持执行所有上报必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环境监察大队、环保监测站、环保一所、人工湿地建设管理办公室、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各事业单位均能够按照局要求,将需公开信息上报,经局研究后统一进行发布。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微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