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金源路8号)三楼16号窗口农机服务

基本编码:JN370826NY370120027005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60266L4370120027005

事项版本: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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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省级、市级、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金源路8号)三楼16号窗口农机服务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符合条件的即办(不包含处理时限)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业务的:出具注销证明;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金源路8号)三楼16号窗口农机服务
电话:0537-823367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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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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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 第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条 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驾驶证失效,应当注销: (一)申请注销的; (二)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死亡的; (五)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七)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前款情形之一,未收回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五)项情形,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2年的,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期满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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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驾驶证失效,应当注销: (一)申请注销的; (二)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死亡的; (五)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七)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驾驶证恢复受理条件: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2年的,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期满换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1寸照片 原件 3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业务的:受理岗审核《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属于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还应当审核监护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被撤销、吊销的,受理岗审核驾驶证撤销或吊销证明。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受理岗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和1寸证件照,确认申请人符合《驾驶证规定》第三十条第三款的情形,且符合允许驾驶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 2个工作日 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业务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在《申请表》“受理岗签章”栏内签章并出具注销证明,收回驾驶证。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在《申请表》“受理岗签章”栏内签章。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告知申请人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和恢复驾驶资格的截止时间。
办结 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业务的: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资料,将: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还应当收存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驾驶证按顺序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受理岗复核考试资料,录入考试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资料,将: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身体条件证明》; 4.科目一试卷或机考成绩单按顺序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业务的:2个工作日;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2个工作日核发驾驶证。 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业务的:出具注销证明;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核发驾驶证。

流程图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省级: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3.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市级:指导监督责任: 1.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县级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微山县人民政府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0537-822173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0537- 822144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是否需要身体条件证明?
解答 需要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金源路8号)三楼16号窗口农机服务
    电话:0537-823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