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基本编码:JN370826YBJ372036009000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59046G7372036009000
事项版本:7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各级经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就诊医院工作时间。 县医保经办机构: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 办理地点 | 职工参保患者到微山县中医院医保办进行病例初审,居民参保患者到微山县人民医院医保办或微山湖医院医保办进行病例初审。是甲类慢性病的,经医院医保办初审后,填写申请表,到微山县东风东路279号医保局服务大厅25号窗口办理标注、备案。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其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门诊大病系统备案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微山县东风东路279号医保局服务大厅25号窗口 电话:0537-8221211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医保发﹝2021﹞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2.2门诊慢特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肺结核、日间手术等,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门诊年度救助限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需求和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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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患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病种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就诊医院病案室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审核相关病历、检查报告 | 1个工作日 | 受理、不予受理、补齐材料 |
审核 | 审核相关病历、检查报告 | 10个工作日 | 通过、不予通过、补齐材料 |
办结 | 将医院医保办审核的病历信息予以确认,并在系统上传、标注、备案 | 1个工作日 | 备案、不予备案、补齐材料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微山县夏镇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夏镇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在哪里办理 |
解答 | 二级以上医院医保办直接办理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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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微山县东风东路279号医保局服务大厅25号窗口
电话:0537-82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