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

基本编码:JN370826TJJ370524013000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5203964370524013000
事项版本:4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初审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微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山县金源东路14号)优抚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下达《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通知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微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山县金源东路14号)优抚窗口 电话:0537-8267956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一条:“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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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康复辅助器具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无 | 原件 | 0 | 纸质 | 无 | 其他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县级审核 | 审核申请人申请 | 当场 | 将审批表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办结 | 告知申请人持《通知书》、残疾军人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机构按规定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 当场 | 申请人到指定机构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发通知书,介绍残疾军人到指定机构配置康复辅具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残疾军人可否自行到配置机构维修、更换康复辅助器具? |
解答 | 不可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微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山县金源东路14号)优抚窗口
电话:0537-826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