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

基本编码:JN370826TJJ370524011000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5203964370524011000
事项版本:3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办公时间(5月-10月)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办公时间(11月-4月)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金源东路12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军体干部发放护理费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金源东路12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安置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卫生部、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3]政联字第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移交政府安置前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移交政府安置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审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按照个人申请、机构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审批的程序办理。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按照民政部等部门政联字〔1993〕第6号和政干〔2013〕149号文件规定,享受护理费的条件是: (一)军队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按现行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评定为因战因公一至四级残疾)的(凭伤残等级证书)。 (二)退休干部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其中,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认定条件:参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上述5项均需护理,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三)军队退休干部因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极重度智能减退,完全丧失劳动、生活和社交能力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申报 | 原件 | 3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审查,办结。 | 受理材料,审核,提交市审批。 | 当场 | 发放护理费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
解答 | 完全丧夫自理能力的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金源东路12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