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
线下办理: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线上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基本编码:JN370826SWZJ370730802000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4707XL4370730802000
事项版本:3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办理时间:电子税务局7*24小时可办理 | 办理地点 | 线下办理: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线上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导税台 电话:0537-826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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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信件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境外中资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自行判定实际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在中国境内。如其判定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居民企业条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居民身份认定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 (三)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四)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 (五)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六)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境外中资企业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但未申请成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可以对该境外中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境外中资企业提供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资料。调查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该企业的境内投资者提供相关资料。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居民身份认定书面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 是 | 无 | 无 |
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 | 是 | 无 | 无 |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 是 | 无 | 无 |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纳税人申请 | 当场 |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办理 | 按照申请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 | 1个工作日 | (1)按照申请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申请人更正纠错。 (2)办税服务厅 1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
反馈 | 将办理结果反馈纳税人 | 1个工作日 | 办税服务厅接收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后,1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制作并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 |
归档 | 将相关材料归档。 | 当场 | 将相关材料归档。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许可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 济宁市任城区英萃路26号 | 0537-297889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之日起 多长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解答 | 30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导税台
电话:0537-826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