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65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一楼医保一窗受理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26YBJ372036001115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59046G7372036001115

事项版本: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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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微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实施主体 微山县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65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一楼医保一窗受理窗口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其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65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一楼医保一窗受理窗口
电话:0537-822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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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令 第2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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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原件 1 纸质 A4纸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不予受理、补齐材料
审核 审核 当场 通过、不予通过、补齐材料
办结 核定基数 当场 备案、不予备案、补齐材料

流程图

门诊大病备案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微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微山县夏镇奎文路38号 0537-822173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县夏镇奎文路81号 0537-822144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在哪里办理
解答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65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一楼医保一窗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65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一楼医保一窗受理窗口
    电话:0537-82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