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基本编码:JN370826YY370120014004
实施编码:1137082600431269374370120014004
事项版本:6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渔政船检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内陆水域的渔业,按行政区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办理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1号联合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其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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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结果样本 | 捕捞许可证.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1号联合窗口。 电话:0537-8263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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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渔业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无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无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内陆水域的渔业,按行政区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第二十条:凡在本省登记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令第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八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第三十条:下列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一)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二)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三)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第三十二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第五十七条:国内捕捞辅助船的总量控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捕捞渔船数量和规模相匹配,其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批按照捕捞渔船进行管理。国内捕捞辅助船、休闲渔船和徒手作业捕捞许可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本辖区行政范围内从渔业捕捞生产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的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渔业船舶国籍证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渔业捕捞许可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 | 当场 |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
审批 | 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批准 | 当场 | 审查未通过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审查通过的,核发证书 |
办结 | 打印并发放证件 | 当场 | 发放证件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内陆水域的渔业,按行政区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需要的申请材料? |
解答 | 申请人户口簿或营业执照;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的说明;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申请书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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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1号联合窗口。
电话:0537-826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