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依法吊销相关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109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基本编码:JN370826GS370231010000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5741164370231010000

事项版本:8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收费情况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行使内容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否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109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无
送达方式 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109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109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37-7810510
电子邮箱:wsxscjgjxyjg@ji.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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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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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11月国务院令第296号,2013年7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5月国务院令第377号,2017年3月第三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二条:“依照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单位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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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微山县人民政府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0537-822173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县法院(奎文路81号) 0537-822144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期限是多少天?
解答 一般从立案到做出处罚决定90日。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109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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