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言受理 微山政务网“政府信箱”平台由县政府办公室办公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管理,全天24小时接受公民通过微山政务网提交的各类咨询、建议、求助、批评、投诉和其他诉求信息; 二、受理范围: (一)以下内容的留言属于网站留言受理范围: 1、与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2、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设; 3、需要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4、对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建议; 5、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作风、质量、效率的投诉、批评、意见和建议; 6、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及请求。 (二)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受理范围: 1、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4、无实际内容的; 5、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6、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7、涉及涉秘内容暂不能公开的; 8、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息。 三、办理程序 1、网站留言由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受理后,根据留言内容和职责范围分办至各乡镇、街办、县直各单位,各分办单位负责承办落实。 2、承办单位对分办的留言要确定专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管理科,由县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将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决定回复方式(上网公开或只反馈给来信人); 3、如果来信符合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将转入信访渠道办理。办理过程及程序适用《国家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规定。 四、办理时限 1、一般性投诉问题在一周内办结回复,重要投诉问题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不能按期办结的,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说明情况。对逾期未办,又未说明情况的,在网上通报并发函督办。 2、如果来信进入信访程序,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时限办理。 五、信箱网址 微山政务网“政府信箱”栏目登陆方式可输入网址: http://www.weishan.gov.cn/GuestBook/lndex.asp;也可直接登陆微山政务网站首页(http://www.weishan.gov.cn)点击“政府信箱”栏目进入。 六、有关要求 1、受理、承办网站留言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谈论涉及个人隐私的公众投诉。对不宜公开的回复和处理结果,只向咨询、投诉人回复,不向社会公开。 2、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留言办理回复工作,每天登陆不少于两次(上午、下午各登陆一次)微山政务网,查看接收群众的咨询、建议或投诉,属本单位办理的,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办理。 3、对责任单位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的、能办不办的、相互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承办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单位承办网站留言及回复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七、附则:微山政务网公众互动平台涉及微山县的留言,其处理工作程序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