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昭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个人简历:
陈超,男,汉族,1985年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周斌: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协助陈超同志主持办事处日常工作。主抓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南四湖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向上争取、项目建设、征地迁占和群众补偿等工作。分管党政机关、财税、审计、经委、统计、环保、政务公开、大数据、金融、矿协等工作;联系税务、银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介:
周斌,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15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张晓林:昭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王宇同志做好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周斌同志分管金融工作。联系乡村振兴服务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张晓林,女,山东微山人,1985年2月出生,2008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陈淼:微山县委农办主任,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县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陈淼,男,中共党员,汉族,1968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李劲松:微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分管综合业务、政策督查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和保密、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个人简历:
李劲松,男,中共党员,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安徽含山人,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张恒利:微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分管项目推进、规划财务、金融互助和向上争取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张恒利,男,中共党员,汉族,1978年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刘猛:微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分管信息管理、行业社会和群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刘猛,男,中共党员,汉族,1984年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陈浩:马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全力抓好招商引资、财政税收均衡入库、招商增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指标, 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陈浩,男,汉族,198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马鸣:马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党政机关、财政、税务、审计、金融、依法行政、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发改、工信、供电、市场监管、数字政府建设等工作。
个人简历:马鸣,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吴帅杰:马坡镇副镇长;协助石率同志抓卫生健康、宣传、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吴帅杰,男,汉族,199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刘培英:马坡镇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文化站等部门,协调广电等单位工作。
个人简历:刘培英,男,汉族,198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李方:留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李方,女,汉族,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张彭:留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李方同志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政办、经济发展、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税务、综合治税、商务、招商、审计、统计、农经、村级财务管理、地矿及周边关系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经委、财政所、税务分局、商务办、审计站、统计站、农经站、矿协办等。
个人简历:
张彭,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刘灿:留庄镇副镇长。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港航、公路、气象等方面工作,分管计生办、卫生院、交通服务所、航管站、公路站、邮政、通讯、广播站、广通公司等。
个人简历:
刘灿,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朱庚化:留庄镇副镇长。主抓环保、城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环保办、城建办、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市场监管所等。
个人简历:
朱庚化,男,汉族,199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李政: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履行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稳定、信息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李政,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李辉: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主持县疾控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人才、离退休、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行风建设,协助李政同志做好人事工作。分管人事科、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作风行风建设办公室。履行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稳定、信息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一岗双责”。
个人简历:
李辉,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本科学历。
於建: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临床医疗、医政医管、药政、行业扶贫、科学教育、看病就医满意度、征兵查体、医学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紧急救援、公立医院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行风建设、12345市长热线办理、信访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协助李政同志做好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医政医管科(科技教育科)、督办科。联系县人民医院。履行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稳定、信息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一岗双责”。
个人简历:
於建,男,汉族,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魏衍丽: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文秘、组织、宣传、保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深化改革、政策研究、向上争取、干部保健、科普、群团、双拥、中医药、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医养结合、医养健康产业等方面工作。协助李政同志做好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宣传科、中医药管理科,联系县中医院、县老年事业服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稳定、信息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一岗双责”。
个人简历:
魏衍丽,女,汉族,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
王统亚:微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主持县计生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关心下一代、招商引资、老科协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妇幼健康科,联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稳定、信息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一岗双责”。
个人简历:
王统亚,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廊坊陆军导弹指挥学院本科学历。
华宏卿:微山县赵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华宏卿, 男,汉族,1990年11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2014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殷昭奖:微山县赵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财政、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商务、投资促进、统计、审计、农经、政务公开、金融、保险工作。分管财政所、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办、统计站。联系税务、供销社、信用社、邮政储蓄、供电所。
个人简历:
殷昭奖, 男,汉族,1978年08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1999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郝生龙:微山县赵庙镇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会、气象、消防工作。分管应急办、工会。联系县消防救援中队。
个人简历:
郝生龙, 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籍贯山东薛城,2009年09月参加工作,2008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焦飞:微山县赵庙镇副镇长;负责教育和体育、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向上争取工作。协助殷昭奖同志抓经济工作。联系赵庙学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西平分局。
个人简历:
焦飞, 男,汉族,1989年9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2013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刘波:微山县赵庙镇副镇长(挂职);协助分管乡村振兴、金融工作。
个人简历:
刘波, 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1996年4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赵柏:微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协调县委副书记、县长郭鑫工作。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三争四敢”、作风能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赵柏,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贾凌霄: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协调县委常委、副县长吴雷,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杨炳运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三争四敢”、作风能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分管大数据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一次办好”监督指导等工作。
个人简历:
贾凌霄,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於平德: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协调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孙晓东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三争四敢”、作风能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等。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会议活动和统筹县政府会议活动、政府大事记等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组织办公室内业检查和执行勤俭节约等。分管会议活动、行政、财务、群团等工作。
个人简历:
於平德,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赵印伟: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协调副县长刘冬青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三争四敢”、作风能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分管督查、值班、外事、信访稳定、纪律督查等工作。
个人简历:
赵印伟,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肖贤奇: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协调副县长张国成、县政府党组成员冯建彬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三争四敢”、作风能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下派、人事、作风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老干部等工作。
个人简历:
肖贤奇,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徐辉: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分管工作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三争四敢”、作风能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等。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筹备,政府办公室深化改革、对上争取、宣传、秘书管理等工作。分管调研、政务信息、秘书等工作。
个人简历:
徐辉,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邵长岭: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县南四湖管委会全面工作;履行全委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等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邵长岭,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胡广勤: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渔业生产、渔业科技、渔业项目、品牌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扶贫、人才、对上争取、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无证明城市建设、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工作;负责改革创新、绿色发展、数字(智慧)渔业、信息化建设、县域经济、数据统计工作;负责黄河(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防灾赈灾工作;分管渔业科技科(渔业发展科)、南四湖保护发展科、县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渔业养殖试验中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胡广勤,男,汉,1972年11月出生,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王之珍: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信访维稳、社会矛盾调解工作;负责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渔船管理、渔港监督工作;联系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微山县办事处;分管县水产供销公司、县造船厂;分管船舶检验站、渔港监督站;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王之珍,男,汉,1976年11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朱素梅: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党建、统战、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作风建设、宣传和群团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字机关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综合考核、文明创建、档案管理、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驻村联户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财务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朱素梅,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冯洁:党委委员、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负责湖上执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渔政监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负责湖区菹草治理、河(湖)长制、南四湖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河湖水域岸线环境整治、南四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智慧湖区建设、互联网+监管、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一站式矛盾调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以法治县、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渔业退养成效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环境保护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冯洁,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专学历。
王磊,驩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履行政府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王磊,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张海良,驩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管镇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 审计、农经、村账镇管、国税、地税、金融、保险、工程管理、安全生产 、为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大数据、营商环境、建筑公司、地材站、经委、统计、科技、工商联、商会、应急管理、成品油、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张海良,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于继伟,驩城镇副镇长;主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农业、农技、农机、水利、林业、畜牧、气象、供电、供销、牲畜定点屠宰、物价。
个人简历:
于继伟,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山东省微山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朱峰: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和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党委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朱峰,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徐丙超: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朱峰同志做好日常工作,负责南阳、鲁桥、两城、马坡四乡镇的涉旅工作及县直部门、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分管办公室、旅游市场开发科、旅游规划发展科、旅游质量服务科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个人简历:
徐丙超,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王凯: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主抓党建、向上争取、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旅游景区产品项目开发、宣传推介等工作。
个人简历:
王凯,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王新:微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微山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个人简历:
王新,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立:微山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法制审理和审计结果执行科、企业和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
个人简历:
张立,女,汉族,1976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殷波:微山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会、妇委会、青工委、财政和金融审计科、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个人简历:
殷波,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仲凯: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山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主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事会的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仲凯,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
孟凡琪: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山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工作;主抓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力资源、教育培训、文明创建及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科(党建科、老干部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孟凡琪,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孟鹏鹏: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山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主抓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集中核算、财务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分管财务会计科、资本运营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孟鹏鹏,男,汉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
郭庆勇: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山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主持机关纪委工作;主抓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向上争取资金、热线办理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分管合作指导科、现代流通科,协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郭庆勇,男,汉族,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2013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赵斌: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山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主抓安全生产、统筹统保、信访稳定、合作金融、发展基金等工作;分管安全管理科(合作金融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赵斌,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
刘虎:南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审计工作,协助抓好党委有关工作。
个人简历:
刘虎,男, 汉族 ,1981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3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萌萌:南阳镇副镇长;负责民政、残联、红十字会、人社、医保、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协助宣传工作。
个人简历:
刘萌萌 ,女,汉族 ,1987年1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聊城大学本科学历。
孙庆越:南阳镇副镇长;负责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团委等方面工作,协助刘晓霞同志负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
个人简历:
孙庆越,男,汉族,1994年3月出生,山东滕州人,201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姚绪缘,南阳镇副镇长;分管应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气象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
姚绪缘, 男,汉族,1991年1月出生,微山岛镇人,2013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8年9月入党,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学历。
范红军:微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组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生产、保密、消防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范红军,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程海量:微山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党的建设、机关日常运转及财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安全稳定、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城镇化发展情况、人才资源、劳动力、劳动工资、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名录库维护、企业升规纳统等方面统计调查监测有关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统计科(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科)、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保密、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程海量,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鹏:微山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县统计普查中心主任;负责群团、农业农村、县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房地产统计、社情民意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工作,分管工会、妇委会、青工委,主持统计普查中心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保密、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张鹏,男,汉族,1983年0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7年5月参加工作,201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杜彬:微山县统计局副局长;负责综合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监测分析、管理和审核统计数据、编辑整理综合性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国民经济核算、区域经济核算、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统计执法监督、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管理和监测、行政审批服务及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局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产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纪律建设。负责分管、协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密、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杜彬,男,汉族,1992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18年10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学历。
贾龙洋同志:微山县两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贾龙洋 ,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6月出生,山东省微山人,2012年2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姜芬同志:微山县两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税务、审计、环保、供电、安全生产、金融、保险、文旅、村账镇管、农经、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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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姜芬 ,女,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4月出生,山东省微山人,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周丽萍同志:微山县两城镇副镇长,分管卫健、教体、计划生育、史志、文旅、广电、爱卫会、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
周丽萍,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3月出生,山东省微山人,2014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刘辉同志:微山县两城镇副镇长,分管应急、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消防、气象、地震、供销、通信、烟草、石油、药材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
刘辉,男,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2月出生,山东省滕州市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5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胡传良同志:微山县两城镇副镇长,协助姜芬同志分管金融工作。
个人简历:
胡传良 , 男 , 汉族 ,中共党员,1980年1月出生,山东邹城人,2003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
朱建宇:微山县傅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朱建宇,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李尧:微山县傅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协助朱建宇同志主持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主抓政法工作,分管财政所、协税护税、农经、应急、安全生产、地材、审计、社会治理、外事、金融、招投标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综治、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牵头包保卓庙社区。
个人简历:
李尧,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11月出生,山东济宁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入党,山东大学本科学历。
吕鑫: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城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环卫、人居环境、林业等方面工作。联系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包保傅村社区。
个人简历:
吕鑫,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7月出生,山东滕州人,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本科学历。
杨衍路: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包保杨路口社区。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个人简历:
杨衍路,男,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3月出生,山东济宁人,2015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黄逶迤: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抓农业方面工作。分管农办、水利、渔技、农机、农技、畜牧、湖区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联系渔政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包保傅村社区。
个人简历:
黄逶迤,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出生,山东济宁人,2009年12月参加工作,2020年9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孙波: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协助抓好乡村振兴、财政税收、金融、项目包装、对上资金争取等方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包保卓庙社区。
个人简历:
孙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3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周琦:张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周琦,男,汉族, 中共党员,1988年3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10年参加工作,2012年入党,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
陈常明:张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财政、税收、统计、审计、党政办、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科技、档案、政务公开、金融、机关事务、机要保密、大数据等工作。
个人简历:
陈常明,男,汉族, 中共党员,1985年9月出生,山东薛城区人,2012年参加工作,2014年入党,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工学学士。
丁萌:张楼镇副镇长;主抓宣传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报道、舆情管控、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工作。
个人简历:
丁萌,女,汉族, 中共党员,1994年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16年参加工作,2013年入党,山东师范大学理学学士。
梅善良:张楼镇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城乡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主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个人简历:
梅善良,男,汉族, 中共党员,1978年6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4年参加工作,2007年入党,山东理工大学学士。
李宪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主持县医保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李宪一,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王守伟:局长,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县医保局行政工作,负责行政领导、政风行风、廉洁从政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王守伟,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4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魏 国: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精神文明、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查考核、机要保密、应急安全、群团建设、信访稳定、医保经办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法规科、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魏国,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山东成武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朱 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医保领域监督执法、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医药服务监督、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分管医疗管理科、基金监督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朱琳,女,汉族,1981年9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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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现任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个人简历: 朱勇,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9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入党,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鲁西楠:现任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纪检宣传、工会群团、新材料产业、装备产业、医药食品产业、消费品产业、产业集群、环境保护、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对上争取、政务公开、文明创建、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机关党建科(人事科)、政策研究科、装备产业科、产业发展服务科、医药食品产业科、消费品产业科、新材料产业科、工会,分管县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兼任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统一战线、保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简历: 鲁西楠,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8年5月参加工作,2005年3月入党,大学学历。
周乾坤:现任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运行、技术改造、新旧动能转换、中小企业、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基站建设、无线电管理、军民融合、招商引资、产业政策、考核、人才、科技、清欠等方面工作。分管产业政策发展科、信息调度科、信息产业科、技术改造科、科技创新科、企业文化培育科、企业服务科(咨询服务科)、无线电科,分管县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中国联通微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微山分公司、中国电信微山分公司、中国铁塔微山分公司、中国广电微山分公司。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统一战线、保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简历: 周乾坤,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7年5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入党,大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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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同志,微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张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1年5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尹得银同志,微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协助张峰同志负责开发区日常工作。负责综合保障、税收管理、财务法务、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社会稳定、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园区发展综合评价、一区多园统筹协调、政策研究、落地项目的审批服务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财务法务部、规划建设部、微山县兴创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党工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尹得银,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4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龚延涛同志,微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主持组织部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才、科技、人事、群团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人大、政协、科协、工商联等工作,联系微山县微山湖产业研究院。承担党工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龚延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山东滕州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入党,大学学历。
朱峰同志,微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开发区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承担党工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朱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
陆坦同志,微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承担党工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陆坦,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4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周洪宝同志,微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产业发展、经济运行分析、经济指标落实、低效闲置土地和资源盘活利用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部、双招双引部、微山县兴创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个人简历:
周洪宝,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
田向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主持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田向阳,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朱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后勤、信访稳定、社会治理、政务督查、政风行风、党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扫黑除恶、下派帮扶、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法规、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就业人才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负责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督办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建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高校毕业生就业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技工学校。
个人简历:
朱峰,男,汉族,1977年8月生,微山县驩城镇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张雪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个人简历:
张雪琴,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甘肃静宁人,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张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劳动关系、综合执法、调解仲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劳动关系科、养老工伤保险科、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
个人简历:
张鲁宁,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微山韩庄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韩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韩伟,中共党员,女,汉族,1980年1月出生,籍贯山东省平度县,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3月任现职务。
黄友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街道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税务、民政、老龄、统计、经委、发改、经贸、外经贸、商务、招商、科技、保密、档案、应急、安全生产、金融、保险、审计、向上争取、矿区协调等工作。
个人简历:
黄友冰,中共党员,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籍贯山东省滕州市,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8月任现职务。
王玉:办事处副主任;主抓宣传等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妇联、文化、旅游、广电、红十字会、邮政、电信工作。
个人简历:
王玉,中共党员,女,汉族,1992年1月出生,籍贯山东省微山县,本科学历,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陈安喜:办事处副主任;主抓农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农机、农技、渔业、水务、防汛抗旱、畜牧、农业综合开发、湖区管理等工作。
个人简历:
陈安喜,中共党员,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籍贯山东省微山县,本科学历,2024年8月任现职务。
朱广征,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主管金融、保险、向上争取等工作。
个人简历:
朱广征,男,汉族,1984年11月8日,籍贯山东微山县,大学本科,2023年7月任现职务。
李自科,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履行政府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李自科,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宋远峰,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李自科同志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镇政府机关、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财政、税务、三争、审计、统计、投资促进、金融、企业上市、重大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高质量发展、政务公开、大数据、政策研究、档案、机要、保密、督察、国家安全、机关事务管理、接待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管理岗、审计监督岗、经济发展岗、投资促进岗、统计调查岗、项目建设岗、公共资源交易岗,应急安全保障中心;联系税务分局、消防中队、农商行、邮储银行;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宋远峰,男,汉族,1992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宋梦迪,副镇长,负责科技、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文化和旅游等工作;协助王亚博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新闻出版、网信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宣传事务岗、文化旅游岗;分管科协、市场监管所;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宋梦迪,女,汉族,1995年9月,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曹晨阳,副镇长,负责发展改革、能源、助企攀登、军民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乡村规划建设及管理、综合执法、港航、公路、交通运输、气象、保险、盐务、烟草、邮政物流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岗、村镇建设岗,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岗;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平服务所、交管所、交警队;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曹晨阳,男,汉族,1996年1月,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
张厚峰,副镇长(挂职),协助宋远峰同志抓好金融、企业上市等工作;协助曹晨阳同志抓好助企攀登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张厚峰,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江苏省丰县人,大学学历。
徐同浩: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和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中心抓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徐同浩,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7年7月入党,大专学历。
刘辉: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副主任;协助徐同浩主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国土交易、产权交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保密、统一战线、安全生产、安保维稳、舆情应对、政务公开、招商引资、招商引税、包村联户、群团、对外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党建科)、政府采购科、工程交易科、土地交易科、产权交易科;协助徐同浩抓好组织人事、财务和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刘辉,男,汉族,1985年3月生,山东薛城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月入党,本科学历。
王瑞同志,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王瑞,男,汉族,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2023年12月任现职务。
高峰同志,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人才招引、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法制审查、保密管理、政策研究、财务审计、意识形态、信息宣传、作风建设、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群团组织、精神文明、下派帮扶、疫情防控、信访稳定、舆情处置、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热线、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燃气热力等方面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办公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建科(人事科)、局工会、妇委会、村镇建设科、燃气热力管理科、办公室(督办科)、县建筑设计院;联系县金厦房地产公司;联系下派帮扶点;协调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介:
高峰,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23年4月任现职务。
朱茂增同志,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物业管理、房地产业、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建项目建设、政策研究、对上争取等方面工作;主持物业行业党委工作;分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科)、城市建设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负责联系天锐房产测绘中心。
个人简历:
朱茂增,男,汉族,19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2007年6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2022年6月任现职务。
肖延鹏同志,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建筑业、招商引资、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管理科、建筑业市场管理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持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县建筑公司、县住宅公司、县安装公司、山东鲁韵项目管理公司。
个人简历:
肖延鹏,男,汉族,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1995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2022年6月任现职务。
孟 波:微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政治处、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全面负责县司法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
个人简历:
孟波,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3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薛 威:微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治调研督察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公证、司法鉴定、扫黑除恶、“放管服”、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驻村联户和扶贫工作;联系仲裁工作。协助孟波同志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
个人简历:
薛威,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殷晓庆:微山县司法局副局长;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工会、团委、妇联、老干部工作。组织督促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殷晓庆,女,汉族,1978年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
王宇:微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行政执法监督科、备案审查科;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王宇,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8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王开文:高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开文同志主持乡政府的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税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王开文,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林文龙:高楼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林文龙同志负责乡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王开文同志分管财政、税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督察、发展改革、统计、科技、工业信息、商务、大数据、助企攀登、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法制、外事侨务、老龄、扶贫、审计、农经、粮食、物价、档案、史志、地矿关系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林文龙,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吴娟:高楼乡副乡长;吴娟同志分管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疾控、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红十字会、科协等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吴娟,女,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褚慧敏:高楼乡副乡长;褚慧敏同志分管教育、体育、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残联等方面的工作。协助任泽滨同志负责宣传工作。
个人简历:
褚慧敏,女,汉族,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张尊涛:高楼乡副乡长;张尊涛同志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气象、地震、农业、林业、农机、畜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刘培长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个人简历:
张尊涛,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崔春梅: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县检验检测中心的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履行中心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崔春梅,女,汉族,1982年6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种法岭:微山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分管检验一科、检验二科、检验三科、计划生育、统一战线等工作。协助崔春梅同志分管党建工作。协助崔春梅同志做好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 形态、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一岗双责”。
个人简历:
种法岭,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7年5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朱峰,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和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
个人简历:
朱峰,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张福健,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服务中心旅游质量服务科、旅游市场开发科、安全科日常工作,主抓5A级景区管理服务工作,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对外宣传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张福健,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珊珊,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服务中心综合科(党建科)、财务科、旅游规划发展科日常工作,主抓项目建设、对外协调、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李珊珊,女,汉族,1985年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邵国庆,韩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邵国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9月出生,山东枣庄人,研究生学历。
王新春,韩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镇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税务、统计、民政、残联、发改、经信、商务、商业、物资、供电、政务公开、市场监管、招商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工作。
个人简历:
王新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专科学历,2022年1月,任现职务。
田维涛,韩庄镇副镇长。分管文化旅游、医保、应急、安全生产、供销、商业、物资、水务公司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工作。
个人简历:
田维涛,男,汉族, 中共党员,1984年9月出生,山东微山人,大学学历,2022年1月,任现职务。
陈艳巧,韩庄镇副镇长。分管全面深化改革、大数据、军人事务、科技、档案等工作,协助分管党政办公室。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工作。
个人简历:
陈艳巧,女,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10月出生,山东滕州人,大学学历,2022年1月,任现职务。
谢关明,韩庄镇副镇长。分管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执法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工作。
个人简历:
谢关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3月出生,山东滕州人,大学学历,2023年8月,任现职务。
张仕兵:微山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张仕兵,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陈镇:微山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张仕兵同志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审计、镇域经济、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公共资源交易、国资监管、统计、南四湖高质量发展、政务公开、农经、旅游开发公司工作。
个人简历:
陈镇,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孙中一:微山岛镇副镇长。主抓宣传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网信、外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工作。
个人简历:
孙中一,男,汉族,199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赵翠翠:微山岛镇副镇长(挂职)。主抓金融、保险工作。联系驻岛银行、保险机构。
个人简历:
赵翠翠,女,汉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马强同志,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人事、财务方面的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马强,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李剑同志,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微山邮政管理局局长;主持邮政管理局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邮政快递、物流产业发展、道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管理等工作,协调地方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分管运输管理科、出租客运所、驾培维修所、物流运服所、邮政服务中心、县为民服务大厅交通窗口和运河物流公司、鑫鑫出租车公司(博远科技公司)。联系汽车站、公交公司等相关运输企业;联系夏镇、傅村交通运输服务所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李剑,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杨涛同志,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统战、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乡村振兴、路政管理、路长制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党建科、规划建设科、公路科和腾达驾校。联系昭阳、西平交通运输服务所。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个人简历:
杨涛,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王昌松同志,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政策法规、环境保护、地方海事管理、港航事业发展服务、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河湖长制等工作;分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港航科、政策法规科、地方海事科、环保办、和微山湖建设工程公司、弘盛建材公司、鲁宏公司。联系韩庄、微山湖交通运输服务所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王昌松,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
李伟同志,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纪委监察、考核、人事、财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督查、信访、热线、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分管机关纪委督办科、人事科、财务科、宣传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南四湖航运公司。。联系留庄交通运输服务所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李伟,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王宁: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方面的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王宁,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张明会: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智慧旅游、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研学旅游、旅游及信息统计、旅游项目建设及新业态培育创建、旅游商品研发、文创、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负责文旅突破指挥部日常办公室工作、下派包村第一书记管理及精准扶贫工作。分管“双招双引”工作;根据分工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相关部门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个人简历:
张明会,男,汉族,1983年8月生,微山县欢城镇人,2007年5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武传震: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分管旅游市场推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分工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相关部门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个人简历:
武传震,男,汉族,1979年10月生,山东沂源人,2003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盛璐: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文化、电影公司;分管新闻宣传、影视宣传及新媒体宣传管控。根据分工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相关部门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个人简历:
盛璐,女,汉族,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微山县马坡镇人,2007年5月参加工作,2010年入党,本科学历。
刘建: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监察执法。根据分工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相关部门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个人简历:
刘建,男,汉族,1985年7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张明峰:微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生产和县科技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张明峰,男,汉族,1978年0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5年07月参加工作,2001年07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2024年05月任现职。
孙建:微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生产等工作。主抓深化改革、高企培育、技术交易、研发投入等工作。分管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高新技术发展科。
个人简历:
孙建,男,汉族,1977年09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5年08月参加工作,2009年09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2022年03月任现职。
刘宇:微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生产等工作。主抓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对上争取、科技人才工程、大院大所招引、攀登企业产学研合作、文明创建、包村驻队、信访维稳工作。分管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科、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科。
个人简历:
刘宇,男,汉族,1983年09月出生,山东微山人, 2008年09月参加工作,2007年0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2024年08月任现职。
刘毅:微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刘毅,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邹皆振:微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老年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二级主任科员;主持县老年事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深化改革、政策法规、督查考核、作风建设、干部人事、保密、老干部、驻村联户、群团、信息化建设、向上争取、政务公开、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统计审计、养老服务、老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养老服务科。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邹皆振,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渠梁:微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主持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事业促进等工作。分管县社会组织管理局(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区划地名科。联系福利彩票微山管理服务站。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渠梁,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吴长永:微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信访稳定、法治、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县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吴长永,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张秋微:微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县婚姻登记处、县社会福利中心)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殡仪馆。联系济宁桃花山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张秋微,女,汉族,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孙磊: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全面工作。领导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孙磊,男,汉族,群众,1974年8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大学学历。
王冉: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履行局党组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和统一战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王冉,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4月出生,籍贯济宁微山,大学学历。
谭军: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权益维护、服务体系建设、移交安置、军休服务、就业创业、平安建设、网络舆情、信息化和档案建设、政务热线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联系县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协助孙磊同志分管考核、督查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就业创业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改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个人简历:
谭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5月出生,籍贯济宁微山,大学学历。
朱绪斌: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双拥、烈士褒扬、优待抚恤、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干部驻村联户、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后勤管理和群团统战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协助孙磊同志分管财务审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李冰同志分管办公室、人事工作,分管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县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统一战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个人简历:
朱绪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3月出生,籍贯济宁微山,大学学历。
王彬同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科)、投资服务科、投资促进科方面的工作;履行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王彬,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入党,大专学历。
张洪恩同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外出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和协调落地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工作的督导调度和考核;负责招商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招商联络处的管理;负责投资者的投诉、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招商队伍的教育培训;负责省外高企招引工作;协助王彬同志负责办公室(财务科)、投资服务科、投资促进科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投资服务科、投资促进科。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个人简历:
张洪恩,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朱亚:微山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商务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朱亚,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张明真:微山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协助陈琨同志分管市场运行管理科、商贸流通发展科。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等工作。负责联系县外贸总公司、外贸综合加工厂2家下属国有企业。
个人简历:
张明真,男,汉族,1970年0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陈琨:微山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场运行管理科、商贸流通发展科,负责商贸流通、电子商务、行政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陈琨,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徐冉:微山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外贸外经科、投资促进科,负责机关办公、财务、党务、意识形态、外资、外贸进出口、外派劳务等方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徐冉,女,汉族,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张松:微山县商务局副局长。协助徐冉同志分管办公室、外贸外经科、投资促进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纪律建设。
个人简历:
张松,男,汉族,1991年6月出生,群众,硕士研究生学历。
李宁:微山县鲁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李宁,男,汉族,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李阳广:微山县鲁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李宁同志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机关、财政、审计、税务、银信、金融保险、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
李阳广,男,汉族,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张智:微山县鲁桥镇副镇长。负责农机、农技、畜牧、渔技、水务、供水、渔政等方面工作。协助刘奥男同志从政府层面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协助马刚同志从政府层面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协助仲伟同志从政府层面负责人居环境工作。
个人简历:
张智,男,汉族,198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王贺:微山县鲁桥镇副镇长。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路、港航等方面工作。协助马健同志从政府层面负责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
个人简历:
王贺,男,汉族,199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周庄植同志,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信访局全面工作。履行县信访局领导班子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抓好全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周庄植,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山东栖霞人,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2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李书军同志,微山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督查督办科、复查办公室;负责党务、老干部工作,联系县纪委、工会、团委、妇联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李书军,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微山留庄镇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
王宁同志,微山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来信网信办理科、县矛调中心;协助周庄植同志做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王宁,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微山夏镇街道人,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田玉森: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个人简历:
田玉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6月生,籍贯山东微山县,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入党,大学学历。
刘士德: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工青团妇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科技和财务科、机关党建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科、计量检定测试所、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县市场监管局傅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欢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留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马坡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南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个人简历:
刘士德,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县,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
丁彪: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餐饮服务执法中队、食品生产执法中队、食品流通执法中队;联系县市场监管局夏镇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夏镇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昭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综治办,负责市场相关工作;分管投诉举报和消保工作;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个人简历:
丁彪,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8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县,1989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
陈勇: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化妆品执法中队;联系县市场监管局韩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微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张楼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西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高楼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赵庙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5A景区监管相关工作;分管信访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创建方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个人简历:
陈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出生,籍贯山东微山县,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
范燕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范燕强,男,汉族,1980年12月出生,山东兖州区人,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肖长军,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党建办)、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规划财务科的工作。协助范燕强同志履行局党组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肖长军,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李书根,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生态科、土壤固废辐射科、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李书根,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山东滕州市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柳宪军,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督查办〔环委会办、整改(攻坚)办〕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柳宪军,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山东微山县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徐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环境科、智慧环保指挥中心、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个人简历:
徐斌,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山东滕州市人,2007年6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李辉:微山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水务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审计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科(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个人简历:
李辉,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田素昶:微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程管理、河湖长制、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工青妇团、老干部、驻村联户、环保专班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党建、人事工作。分管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河长制工作科)、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协助分管机关党建科(人事科)。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
个人简历:
田素昶,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刘微山:微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政务、水政执法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全生产、农民工专班、信访维稳、疫情防控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务、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水利施工公司;协助分管财务审计科。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
个人简历:
刘微山: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张磊:微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微山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南水北调、供排水、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对上争取方面工作。主持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科、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科)、供排水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水务公司。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
个人简历:
张磊: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孙士安,微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孙士安,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微山西平人 ,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入党,大学学历。
孙卫民,微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工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孙卫民,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海伦市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杨成举,微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科(工贸)、开发区应急办公室;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工作。
个人简历
杨成举,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微山欢城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陈杰,微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基础科(矿山)、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灾害防治科(防火、防汛)、政策法规科(科技和信息化)、防震减灾中心,联系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工作(应急救援方面);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陈杰,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微山韩庄人,1998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张坤,微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灾害防治科(调查);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张坤,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江苏徐州人,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
朱长道: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微山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朱长道,男,汉族,1972年7月生,山东微山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入党,大学学历。
刘慧超:微山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行政、后勤、扫黑除恶、信访稳定、扶贫、政策法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金融风险防控、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综合科、金融稳定科,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刘慧超,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山东微山人,1996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崔慧:微山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金企对接、金融辅导、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融投资、信用审查、银行考核、创5A工作。协助抓好党建、人事工作。分管银行科、资本市场科,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崔慧,女,汉族,1981年10月生,山东微山人,2009年11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王海军: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王海军,男,汉族,1978年4月生,山东莱芜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闫庆军: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分管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国民经济综合与评估督导科、固定资产投资与财政金融科、动能转换项目科、资源环境与工业高技术科、农村经济与基础设施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能源科、安全监督管理科。
个人简历:
闫庆军,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大学本科。
刘仰霞: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分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价格事务服务中心、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价格管理与成本调查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粮食仓储产业和监督检查科。
个人简历:
刘仰霞,女,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王丽萍: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国动办副主任;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个人简历:
王丽萍,女,汉族,1978年4月出生,江苏吴江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入党,大学学历。
张伟: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人防工程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国防动员科。
个人简历:
张伟,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山东微山人,2004年10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
孙黎明,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方面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全领域的安全、消防等工作。
个人简历:
孙黎明,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李昂,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信息化及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现场勘验、帮办代办等方面工作。分管现场勘查科、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
个人简历:
李昂,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威海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李朝俊,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流程再造”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审管协调科、审批一科、审批三科。
个人简历:
李朝俊,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枣庄山亭人,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入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张伟,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协助孙黎明同志分管财务、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宣传报道、保密、工会、群团、妇女和人大、政协调研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审批四科、机关党建科。
个人简历:
张伟,女,汉族,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微山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裴静,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负责法制审核、社会事务、大厅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李昂同志做好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信息化及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督查指导科、审批二科。
个人简历:
裴静,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微山欢城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王震: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主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王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李亚超: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王震局长负责局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后勤服务、保密机要、信息公开、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政策法规、人事、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驻村帮扶、干部下派、离退休干部、执法监察、信访稳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耕地保护、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机关党建科、人事科、纪检监察科、政策法规宣传科、执法监察信访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耕地保护科、执法监察大队;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包保夏镇中心服务所工作。
个人简历:
李亚超,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李庆俊: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审计监督、行政许可、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城乡建设规划、重大项目土地保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许可服务科、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城乡建设规划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上争取、综合改革、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要素保障相关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包保韩庄中心服务所工作。
个人简历:
李庆俊,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聂鹏: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营商环境评价、政策法规宣传、信访稳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行政许可服务、信息公开、测绘地理信息、矿产资源监督和地质勘查、群团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宣传科、执法监察信访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许可服务科、测绘地理信息科、矿产资源监督和地质勘查管理科、局妇女委员会、机关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联系包保昭阳服务所、欢城中心服务所、西平中心服务所工作。
个人简历:
聂鹏,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秦修营: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自然保护地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保护和发展、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履行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包保两城中心服务所、鲁桥中心服务所工作。
个人简历:
秦修营,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马磊: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装备财务科、监督考核科。履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马磊,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山东济宁人,2003年5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
王建: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制和思想文化宣传、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路灯照明、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市政工程管理、国防动员、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政策研究、对上争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志愿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处、政策法制科、规划渣土监察科、安全监督管理科。
个人简历:
王建,女,汉族,山东微山人,1981年6月出生,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李波: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群团组织、老干部及统战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345”市长热线、城市网格化管理、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网络安全、违法建设监管治理、市容市貌管理、教育招生考试、档案管理、保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建科、市容(广告)管理科、餐饮油烟治理办公室、工会、妇联、团委。
个人简历:
李波,男,汉族,山东微山人,1978年7月出生,2004月11月参加工作,2013年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王卫华:微山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王卫华,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谷传营:微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分管财务科、审计科、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
个人简历:
谷传营,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陈庆明:微山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师训干训办公室)、机关党建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个人简历:
陈庆明,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卜召刚: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分管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办公室、青少年发展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科、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个人简历:
卜召刚,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吕高道:微山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信访科、督办科)、县体育办公室(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系统钉钉考勤工作,兼管体育中心场馆建设与运营工作。
个人简历:
吕高道,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张丽:微山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会、妇委会、团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
个人简历:
张丽,女,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孙晓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孙晓东,男,汉族,1971年4月生,安徽省砀山人,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贺成杰: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局长抓好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信访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及 创安创满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建工作,分管政工室、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主抓全局合成作战、扫黑除恶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贺成杰,男,汉族,1978年11月生,山东微山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入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胡晓星 :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分管信访科,协助政委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分管特(巡)警大队、工会、团委、 妇联,联系欢城派出所、张楼派出所、西平派出所、赵庙派出所、高楼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胡晓星,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山东微山人,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入党,大专学历。
房宜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民警教育训练中心、交警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韩庄公安分局、微山岛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房宜斌,男,汉族,1971年9月生,山东滕州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
张亚峰 :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工作,联系留庄派出所、两城派出所、鲁桥第一派出所、马坡派出所、鲁桥第二派出所、南阳派出所,同时联系武警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张亚峰,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山东微山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吴增强 :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吴增强 ,男,汉族,山东微山人,1978年8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郝 宇 :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湖上分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治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夏镇第一派出所、夏镇第二派出所、 昭阳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付村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郝 宇 ,男,汉族,山东微山人,1975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入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陈淼:微山县委农办主任,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县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陈淼,男,中共党员,汉族,1968年8月出生,微山县人,大学学历。
李红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建设、宣传、综合考核、招商、向上争取、农业项目规划包装、招投标、按揭农业、政银企对接、行政许可、农机政策实施、农业机械管理和技术推广、政务信息(大数据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品牌培育与推广、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农村人才发展、下派、兵役、计生、群团、老干部服务、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机构编制、人事职称、计划财务、社会保障工作,协助陈淼抓好改革创新工作。分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挂发展规划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牌子)、科技教育科(挂绿色发展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科、综合科(挂机关党建科、人事科牌子)、计划财务与监督检查科、工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妇委会、团委。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保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宣传和“三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李红春,女,中共党员,汉族,1979年1月出生,微山县人,大学学历。
李劲松: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监测帮扶、行业巩固脱贫成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及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农田建设管理、农业资源区划、防汛抗旱、河长制、土壤普查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帮扶科(挂区域协作促进科牌子)、农田建设管理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保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宣传和“三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李劲松,男,中共党员,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安徽省含山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宋正强: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负责畜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畜禽屠宰、畜产品安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分管畜牧兽医科,主持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张红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保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宣传和“三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宋正强,男,中共党员,汉族,1970年5月出生,微山县人,大学学历。
张红军: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疫情防控、农村社会事业、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12345热线)、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美丽乡村及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分管乡村建设促进科(挂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牌子)、人居环境推进办、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信访办,联系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保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宣传和“三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张红军,男,中共党员,汉族,1980年2月出生,微山县人,大学学历。
陈一: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种植业生产管理与技术推广、种植业防灾减灾、种植业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农业执法、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工作,分管农业生产指导科、法规科(挂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政策与改革科(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宅基地管理科牌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改革、保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宣传和“三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个人简历:
陈一,男,中共党员,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微山县人,大学学历。
张重舸同志,微山县财政局局长。主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生产和县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债务金融科。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个人简历:
张重舸,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微山张楼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满键同志,微山县财政局副局长。协助张重舸同志主持微山县财政局日常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融资开发、群团、会计监督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监督管理科、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会、妇联、共青团。
个人简历:
满键,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微山留庄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张崇河同志,微山县财政局副局长。协助张重舸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工作、PPP和棚户区改造、包村驻队、深化改革工作、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含机关党建科)、国库科、行财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个人简历:
张崇河,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河北孟村人,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月入党,大学学历。
杨传亮同志,微山县财政局副局长。协助张重舸同志抓好预算、政府债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向上争取、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分管国资局、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协助张重舸同志分管预算科、债务金融科工作。
个人简历:
杨传亮,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微山傅村人,1995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党内法规、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党务政务公开、深化改革、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地矿及周边关系协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村居(社区)及干部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党校、村居(社区)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经济发展、财务等工作。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产业发展规划、中小企业服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流转、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按权限做好相关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管理服务大厅,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和督办工作。管理综治平台和社会治理服务大厅。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推进村居自治和村居委员会建设。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以及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统筹管理、指挥调度派驻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代表街道办事处行使本级及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承担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安全保障中心。承担应急、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协调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承担文化旅游、文艺体育活动组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服务等工作。发展村居(社区)文化,加强村居(社区)文化室业务指导,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承担党史和地方史志相关工作。协调与公共文化相关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承担农村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牵头乡村振兴工作。协调与农业农村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社区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培育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社区自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经费使用、社区活动开展等工作。协调与社区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微山县红荷路475号
邮政编码:277600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00-18:00;
冬季: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499001
微山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大问题。
(二)完善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促进“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行业帮扶政策精准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加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监管,统筹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加强原有扶贫资产管理,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0537-8661038
办公地址 微山县马坡镇中心大街1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指导村委会工作,支持和促进村民依法自治,完善乡村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七)促进经济发展,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改善环境,为企业发展、外来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稳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并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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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市、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履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六)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九)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査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分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硏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承担县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以及规定。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方案的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政府网站建设。
(十六)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大数据发展规划、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和项目督导。
(十七)负责外事工作 。
(十八)负责县内湖区、边界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我县与周边县(市、区)行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有关边界档案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南四湖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南四湖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起草南四湖湖区高质量发展规划。负责因地制宜推进全县南四湖相关产业发展和结构、布局调整,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湖区特色经济。制定南四湖湖区年度发展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三、依法在南四湖湖区实施巡视巡查,会同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涉及南四湖湖区的监管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南四湖湖区的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开展涉及南四湖湖区保护和发展有关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南四湖湖区综合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南四湖湖区水资源的使用。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南四湖湖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用途管控机制,并负责南四湖湖区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负责改善南四湖湖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参与南四湖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分析,负责保护、发展南四湖湖区自然资源。
五、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南四湖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南四湖湖区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涉湖工程对南四湖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六、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渔业总体发展规划、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负责发展南四湖湖区现代渔业养殖有关工作;负责渔业增殖、捕捞和苗种管理工作。负责渔业养殖技术培训指导。监督实施南四湖湖区禁渔期制度。
七、负责南四湖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对南四湖湖区捕捞、养殖、湖上勘探、施工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方面的科学研究、科技攻关,负责项目申报、实施,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推广等工作。负责南四湖品牌推介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湖区防灾减灾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船舶安全监管。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完善渔船监督管理的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渔船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安全监管。
2. 关于野生动物管理。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南四湖湖区水生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对违法捕捞、出售、收购、运输、邮寄、携带水生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3. 与县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与县南四胡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行业领域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南四湖湖区范围内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
4. 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南四湖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的日常保护监管,配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开展南四湖湖区相关执法工作。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负责南阳、鲁桥、两城、马坡四乡镇所辖区的旅游景区景点的行业促进、产业扩展等工作。
(二)参与所辖景区景点的规划编制,提出建议并做好相应落实工作。
(三)参与做好所辖景区景点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所辖景区景点的对外宣传和推广。
(五)组织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负责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收集汇总并及时转办旅游业相关投诉等管理服务工作。
(六)做好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七)承担所辖景区景点的旅游秩序管理、游客及交通工具的安全督导工作。
(八)协调所辖景区景点所在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旅游业管理和发展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对县级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进行检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安排,做好审计项目计划、人事和财务等工作。抓好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单位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一)研究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
(二) 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指导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受县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
联系方式 | 0537-8121001 |
办公地址 | 微山县南阳镇书院路1号 |
办公时间 | 8:30-12:00 ,14:00-18:00 (夏季)13:30-17:30(冬季)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微山县昭阳路9号(创达商务大厦C座三楼)
邮政编码: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9307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傅村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进村和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村、居民依法自治,完善村和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村和社区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七)促进经济发展,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改善环境,为企业发展、外来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稳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微山县金源东路18号
邮政编码:27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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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县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县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县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县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县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
(一)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开发区产业政策和入园企业投资优惠政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协助有关乡镇做好开发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服务工作。 (四)统一规划、审核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并协助住建等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开发区基础设配套设施的建设。 (六)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入园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协助税务、财政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八)协助应急、环保等部门做好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指导、监管兴创投资、兴创招商服务公司开展市场化运作。 (十)负责开发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训、管理、开发工作,做好区内现有服务平台的指导、协调和跟踪问效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二)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并负责实施。 (十三)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作。 (十四)协助管理循环经济园区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联系方式 | 电话:0537-6566199 传真:0537-6566169 邮箱:zhaoshangbu@126.com |
办公地址 | 微山县奎文东路169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开发政策,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2.与县科技局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县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县科技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七)促进经济发展,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改善环境,为企业发展、外来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稳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
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接受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指导,负责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对接、管理和维护。
(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三)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
(四)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
(五)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持。
(六)负责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
(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活动的保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人民防空方面的政策文件。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及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方面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拟订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
四、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或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市建设工作,并指导全县相关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十、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安全鉴定、住房置业担保、房地产产籍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十四、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筒约性。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签署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做好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 承担全县食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农产品(包括 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种养殖环境、 工业产(商)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开展相关产品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技术的科研工作。
(二) 负责组织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及贯彻实施;负责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三) 承担全县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和社会委托的检验检测工作,并提供质量信息和相关分析报告。
(四) 负责定期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质量信息及相关分析报告。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对微山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发展规划和长远规划的编制提出建议并做好相应落实工作。
(二)负责度假区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并参与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三)负责度假区的对外宣传和推广。
(四)承担度假区旅游秩序管理、游客及交通工具的安全督导工作。
(五)制定度假区旅游服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度假区内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及度假区所在乡镇(街道)共同做好旅游发展和旅游业管理工作。
(八)承担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收集汇总并及时转办旅游业相关投诉等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国家和省、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县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 负责全县公路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县道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
(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八)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监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监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微山湖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及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新闻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负责县内报刊出版单位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县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三)研究处理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在微山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内和国际市场推广,推动微山文化走出去。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微山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全景微山湖”旅游品牌形象和微山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县科技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三)拟订全县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发展领域和关键技术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研发平台的申报,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攻关和成果转化,参与重大技术引进和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及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并指导实施。
(六)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实施各级农业产业化项目。
(七)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园区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九)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定居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学普及、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十六)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外国专家服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县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县科技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县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微山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村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办殡仪馆建设、搬迁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微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四、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
主要负责人 | 李冰
|
联系方式 | 0537-8550599 |
办公地址 | 微山县金源东路12号 |
(一)承担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有关政策的研究、宣传工作,承担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参与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规范性文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提出招商工作开展的对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包装、推介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境内招商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负责项目的跟踪、服务,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加强与国内重点区域的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重点招商部门、重点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承担外来投资客商的接待、考察、县情介绍、项目推介,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安排。为投资者、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承担维护与投资者、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考核办法,并承担考核有关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商务、投资促进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拟订全县投资促进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投资促进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县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审核报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审核、管理全县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一)负责发展微山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
(十二)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微山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十四)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产业招商,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等招商主体和相关部门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 会同有关县直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省市对我县“双招双引”考核责任体系并抓好推动落实工作。
(十八)负责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做好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五、向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县委、县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七、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县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有关市场主体备案。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备案工作。负责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备案。建立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微山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和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全县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和全县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有关单位、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县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全县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辐射安全政策、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受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微山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水务政策,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供水和村镇节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县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道、湖泊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参与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全县供水、排水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公用供水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和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污水排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
(十二)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调处乡镇(街道)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三)负责全县水务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参与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微山县青山东路49号
邮政编码: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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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我县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专业救援力量及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本县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重要城镇、重大工程以及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研究全县金融环境运行发展态势,提出可行性策略和建议;参与起草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与金融机构组织的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
(三)负责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和辖区内金融服务产品的推广工作。
(四)负责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并提供服务平台;参与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人才引进、培训等工作。
(五)为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等提供服务。
(六)协调处理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目标建议。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实施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微山县支行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价格、能源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六)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与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一)负责推进实施微山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研究提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力布局、重点产业发展,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调度“四新四化”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县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督管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
(十三)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县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县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政府文件。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全县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全县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储备粮棉管理职责,对县级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组织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以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县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县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我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县政府批准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及其他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职责,并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县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规范县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县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微山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牌子。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文件。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益林划定和林地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草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县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六)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七)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加强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承接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3.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切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宏观性、前瞻性研究,突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发展引领、宏观调控、过程管控作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报批工作机制,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品质和规划设计水平。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取水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取水许可证》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2.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负责组织做好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3.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4.关于采空区治理。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应急局牵头,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5.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 (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森林公安主管部门承担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承担县直管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绿地广场汛期排水职责。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6.关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含干果和管辖范围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7.关于野生动物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县渔管委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8.关于批后管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照明设施的综合维护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全县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照明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制订、方案审查、竣工和验收移交工作;组织实施县直管范围内市容环卫、市政、绿化、路灯设施的维护性、恢复性等维修和改造出新、整治及应急抢险项目。
(三)承担城市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占道经营或者作为集贸市场、停车场所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县直管范围内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城市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及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等的现场勘验;负责城区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组织检查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指导全县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县级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县直管范围内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五)承担市政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维护养护投资计划;拟订市政管理制度规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管市政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安全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直管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县直管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许可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六)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园林绿化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县直管范围内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占压绿地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七)承担城区道路照明管理职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确保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正常运行;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维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检查评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
(九)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承担城管执法、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涉及资质管理的除外)城市规划(涉及资质管理的除外)、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涉及资质管理、建筑节能管理、建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除外)、人防(民防)(涉及秘密事项除外)、防震减灾、商务、粮食流通管理11个领域的全部处罚职责以及生态环境(社会生活及建筑工程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市场监管(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等2个领域部分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职能,以及县政府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生态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责。
(十)负责按管理权限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要求进行设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等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指导县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监察和按管理权限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凡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经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在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县直管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查处建筑渣土管理方面的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建筑渣土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研究拟定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相关行业标准、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十三)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县级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的职责;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责任。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市政设施(道路、桥梁、高架、隧道等)、园林绿化设施、照明设施(道路、重点区域、规模较大的广场和公园)和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垃圾处理设施、转运设施、渣土弃置场、粪便处理场、公厕等)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移交后的管理养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养护管理标准,制定年度养护计划,核定年度维修设施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制定、方案审查、竣工和移交验收等工作;负责县直管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建成后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市政设施(道路、桥梁、高架、隧道等)、园林绿化设施、照明设施(道路、重点区域、规模较大的广场和公园)和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垃圾处理设施、转运设施、渣土弃置场、粪便处理场、公厕等)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制定、方案审查和组织实施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建设的监督管理。
2、关于城市防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承担县直管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绿地广场汛期排水职责。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按照城区职能划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的气体的物质,在城市道路两侧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行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内堆放物料行为的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负责县级工业噪声污染、城区外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的气体的物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对产生恶臭气体的经营户集中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县级机动车辆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各自职责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相关工作。
4、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涉及资质管理、建筑节能管理、建筑管理、安全管理以及人防(民防)领域中的涉密事项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其它行政执法职责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5、关于批后管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教育、体育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及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体育教育与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设立、布局结构调整和课程设置、年度招生规模。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学生资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报,管理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师工资县级统一发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培训任免和管理教育体育干部。
(七)具体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落实自学考试、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指导全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十)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电化教育、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方面的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县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微山县微山湖大道106号微山县档案馆3楼
邮政编码:277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天)13: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8221431
微山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全县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制定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四)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反恐怖和禁毒工作。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户籍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 (六)受理公民因私出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县境内各类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八)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纠正、处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依法承担对刑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收押监管、刑罚和治安拘留人员的入所执行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和犯罪少年收容教养的呈报、投送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领导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公安科技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案件侦破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对本县境内的消防、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的业务建设实施领导、指挥和协调。 (十七)负责管理湖区水面和社会治安,查处水上治安案件,配合县有关部门打击渔业“三害”,保护南四湖水产资源。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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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畜禽屠宰进行监督。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
(十)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财政、相关行政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县财政、相关税收和行政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和行政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预算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县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
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县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三)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四)负责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县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七)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政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和有关财政制度政策设计,提高对财政经济数据的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县级预算管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县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配合完成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