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826757491614L/2025-03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处置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7-0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对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公告 |
||||||
|
||||||
2025年04月27日在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我县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生产的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XBJ25370826437131446的“紫薯饼”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2025年微山县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于2025年04月27日对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生产的“紫薯饼”产品(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5-04-25 、质量等级:/)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苋菜红、亮蓝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JYSC250428007。2025年5月28日,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由该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签收。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现场未发现存有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的紫薯饼产品,该单位负责人陈述上述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5月28日,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当日,微山县市场监管局向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成品库内未发现存有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的“紫薯饼”产品。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生产销售情况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该单位于2025年5月28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当天发布了《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退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三)行政处罚情况。 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确认签收了“紫薯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JYSC250428007)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经查,该单位对检验结果认可,不申请复检。该单位共生产上述批次“紫薯饼”产品10斤,成本价格为7元/斤,销售价格为9元/斤,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存货。该案涉案货值金额为90元,违法所得90元。 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元整(¥90.00); 2、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微市监处罚〔2025〕172号。 (四)原因排查及店铺整改情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微山县夏镇姜杰糕点坊进行了原因排查,确认不合格原因为新招聘员工不熟悉产品配方人为添加造成。该单位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严格进行过程管控,确保食品添加剂在标准范围标准限量内使用,确保不出现类似产品质量问题。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政府热线12345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