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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02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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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 号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5〕51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02期共2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5年7月29日—8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4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电话:829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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