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423579-8/2025-04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微政字
成文日期: 2025-07-2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政字〔2025〕26号 关于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批复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4 15: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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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批复


鲁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请示》(微鲁政呈〔202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调整后规划面积为31.54公顷,其中,北部智能制造园区位于鲁桥镇政府周边,四至范围为北至政北路、西至农田、南至政元路、东至生产路,辖区面积15.41公顷;南部食品加工园区四至范围为西起鲁桥四路、北至鲁桥镇卫生院、南至仲子四路、东至白马河堤下,辖区面积16.13公顷。

二、你镇要围绕园区产业定位招引项目,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园区建设,助推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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