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5-04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政字〔2025〕26号 关于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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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批复 鲁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请示》(微鲁政呈〔202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鲁桥镇工业园区规划范围。调整后规划面积为31.54公顷,其中,北部智能制造园区位于鲁桥镇政府周边,四至范围为北至政北路、西至农田、南至政元路、东至生产路,辖区面积15.41公顷;南部食品加工园区四至范围为西起鲁桥四路、北至鲁桥镇卫生院、南至仲子四路、东至白马河堤下,辖区面积16.13公顷。 二、你镇要围绕园区产业定位招引项目,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园区建设,助推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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