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4940460403/2025-036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08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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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科负责人刘秋力解读《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来源: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09: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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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规范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防为主,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筑牢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船舶安全管理质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行业协同共防共治,助推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自2025年2月6日开始至2025年10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6日至2月10日)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航运企业、港口渡口、通航密集水域等处,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宣贯、水上交通安全学习、警示案例宣讲等活动,督促企业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传达至辖区内所有船舶船员和从业人员,做到应学尽学、应知尽知、应会尽会,使船舶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氛围、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船舶船员的安全意识,切实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二)行动攻坚阶段(2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航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航运公司要将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作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必查项目,要严格按照检查指南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对所属船舶船员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自查,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要落实闭环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岸线巡查、巡航巡查、登船检查等方式,深入港口码头、重点水域、在港船舶等处,开展船舶危险密闭空间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并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抵港船舶、辖区航运企业等开展船舶危险密闭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坚决做到“风险未知不进入、隐患不除不作业”。要通过巡航巡查方式,注重对船舶作业的重点码头和重点水域等基础信息收集,运用系统思维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工作质效。

(二)压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通过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和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将本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航运企业、船舶,督促企业和船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航运企业开展人员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工作程序及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不断完善相关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能力。

(三)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结合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对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作业进行详细检查,按照《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指南》(附录1)要求,逐项认真检查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填写《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检查清单》(附录2),帮助指导船舶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发现船舶作业程序、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不足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指导航运企业和船舶认真整改落实。专项活动期间发现船舶发生人员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作业事故或险情的,在做好事故调查的同时,组织开展登轮检查。

(四)广泛营造行动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向辖区航运企业、到港船舶等宣贯本次治理行动,提高航运企业、相关单位和船员对人员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风险认识。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典型案例收集,梳理分析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经验总结和广泛宣传,不断推动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实施差异化管理机制,对企业和船舶主动报告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隐患从轻处理,对事故险情不报告、问题隐患不整改的从严查处。

(五)加强内外协同共治。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和信息沟通,充分运用船舶现场检查、航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等方式,全面落实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治理行动各项要求,形成治理合力,提高全行业重视程度。充分发挥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通报机制作用,要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对船舶采取的滞留、处罚等信息,及时通报船籍港交通运输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航运企业,督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管理,推动协同共治。

(六)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各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对违规进入船舶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态总结评估,归纳典型案例,查找存在不足,深入分析危险密闭空间险情事故高发易发原因,查找航运企业和船舶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预防措施,探索行业各方协同排除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统筹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检查指南,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局有关科室要加强业务跟踪指导,推动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水运企业将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传达到具体岗位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企业要定期识别评估有关处所情况,制定相关清单、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做好岸基支持,配足配齐船舶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强对船舶船员密闭空间作业的指导。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到位。县局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将进行通报。集中治理行动期间,各站所、单位要将有关照片、资料存档备查。

各有关单位每月10日前应将辖区内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事故、险情和严重缺陷信息(附录4)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海事科。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书面报告县交通运输局海事科。

联系人:刘振,电话:6559329,邮箱:wsjth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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